“小米,五花肉给你剔出来了,拿去烧吧。”秦爷爷只给了她一条五花肉:“余下的肉就不吃了,拿去卖掉,咱们吃下水就成。”
肉贵,且内脏算个半肉,因此自古以来,大魏的农家人都爱吃内脏。
“谢谢爷爷。”秦小米拿上五花肉,去了临时厨房。
姜大郎跟着去了,故意问她:“小米,这野猪肉味道大,那些小根蒜怕是压不住野猪肉的异味。”
秦小米:“放心,我有祛除肉类异味的法子。”
姜大郎:“什么法子?”
秦小米拿出几块干当归:“这是当归,逃荒路上找的,放到肉里,能祛掉异味,让肉变香。”
姜大郎满意了,装作不知道的夸她:“药材还能祛异味?小米知道的真多,真厉害。”
上辈子,秋猎的时候,她就是用当归除掉肉类异味的。
而他会问,是因为借尸还魂的事儿太玄幻,他得时不时的确定……她是他的粟粟。
又道:“我帮你烧火……我想吃肉了。”
秦小米没拒绝:“成,你烧火,我去洗肉。”
她把野猪肉浸泡在水里,搓洗一刻钟,把血水洗掉后,放进锅里跟当归煮到全熟,除掉大部分异味后,捞出来洗干净。
姜大郎:“小米,我帮你切肉。”
秦奶奶看得直夸:“大郎是个眼里有活的。”
也是个会疼人的,小米嫁给他,准没错!
然而,姜大郎的刀工惨不忍睹,秦小米看不下去了:“你这肉切得跟老鼠啃似的,站一边去,我来切。”
她拿过刀,咄咄咄,很快就把肉条切成肉片。
秦小米:“烧火,要小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