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说,量也不一样。
所以,滴落状的血滴,最有可能来自于凶手。
江远更进一步的判断,因为滴落状的血滴并不是连续的,而是就那么几滴,所以,也不像是从受害人身上带过来的血迹。
换言之,他脚下的滴落状血滴,很可能就来自于凶手自身。
江远也是因此才笑出声的。
还好戴着口罩。
有时候,或者说,大部分的案件,可能真的不需要重建现场那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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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远蹲下来,先仔仔细细的拍了照,再取了棉签蘸了血,用滤纸包棉签,叠成三角形,这是他的一贯做法,身边的现勘们都见过,这会儿都是扭头不看。
“年轻人,眼力就是好啊。”吴军走过去,感慨两句。
他也看得出来,这基本就是凶手留下的血迹了,换言之,有这几个血滴,案子基本就破掉了。
激情犯罪,面对现代技术,就是这么简单直接。
至于说,为什么凶手会留下血迹,这其实就牵扯到一个经验问题了。实际上,许多犯罪现场,都会有类似的情况出现,简单概述,还是经验问题。
第一次杀人或者砍人的凶手,通常很难估量得到,这一刀砍出去,力的反馈会有多大。
再加上用的武器往往也不称手,当时又是异常紧张的状态,施力不当,弄伤了自己,其实是很常见的。而且,因为肾上腺素的作用,受伤的人还不会察觉到疼痛,以至于忽略了现场的清理。
警察破案为什么总是强调第一现场,就是因为在第一现场,凶手往往容易留有破绽。
而连环凶杀案的破获,为什么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