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卧室查探时,只见自己带来的钢枪、钢锏等东西,都还在床下放着,未曾被人动了位置。
想来是自己这个拔步床太大,盗贼短时间难以拆卸装走,同时以前也曾在卧室内查探过,觉得里面已经没有东西留存,这才没有再次搜寻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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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的话,床下暗格里的兵器和银两,肯定会被他们拿出来。
此时天色已黑,李牧忙活了半天,已然饥肠辘辘,便决定去外面弄点吃的。
此时做饭极为麻烦,须得先买劈柴,再拉风箱烧锅,很是繁琐,李牧懒的开火,感觉不如出去买点吃的。
当下在腰间插了几把飞刀,又穿了防刺服,长袍罩体,腰悬长剑,走出了院门。
他刚杀了几个盗贼,此时警觉性极高,生恐再遇到什么特殊情况,手持利器,心中也能安稳一点。
这清河县晚上没有宵禁,晚上有一个小小的夜市,其中就有几个卖小吃的摊子,李牧在夜市内买了些烧鸡、鸭子,猪头肉,这才返回院内。
后花园中有一凉亭,凉亭内有石桌石凳,李牧便拎着肉食来到小亭之内,取出带来的五粮液,先倒了一杯酒,随后将这杯酒洒在了地下:“一路好走!下辈子别在为恶了!”
在这凉亭不远处,就埋着今天被李牧杀死的几名盗贼。
若是寻常人,知道自己旁边就埋着刚杀死的人时,大都会心生惊悚之情,但是李牧与众不同,他的逻辑是,你都被老子杀死了,我还怕个鸟!
活人我都不怕,难道还怕死人?
他本是现代社会的守法良民,来到这大殷朝后,一朝杀人,心态顿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豪兴大发,不惧鬼神。
此时独坐凉亭,先以美酒祭奠了被杀的几个盗贼,也算是对死人尽了礼数,这才自斟自饮,大口吃肉。
正吃的舒爽时,就看到明月映照之下,斑驳花丛之中,簌簌然钻出一头白毛狐狸来。
这狐狸来到凉亭台阶下,人立而起,对着李牧尖声细气道:“先生,你看我像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