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这个给你拿去防身吧!”
“分水珠!”
不过,没想到胡八一一眼就认出了它。
胡修吾有些惊讶:“行呀,老哥,没想到你竟然连分水珠都认识。”
胡八一有些骄傲的说道:“那是,想当年在草原,我和你胖哥还遇到过一条活的呢,要不是你哥我,你胖哥早就魂归草原了,还能在这四九城里潇洒。而且····”
“算了,跟你说这些干什么。”
说着说着,胡八一突然想起了丁思甜,就没了谈兴,接过胡修吾的分水珠,有些意兴阑珊。
胡修吾撇了撇嘴:“还卖关子,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不就是在草原和一个姑娘看上眼了。”
“你怎么知道的!?”
“你写给家里的信,还有你给那个丁思甜写的情书,妈拿到山上给我看过,当时妈妈高兴坏了,以为你终于开窍了呢,谁知道等你去当兵后,就没了下文。”
听见胡修吾的前半句话,胡八一的老脸一下子就红了,尴尬的要死,当年他给丁思甜写的信要多肉麻有多肉麻。
胡八一恨自己为什么要把哪些信,拿回家里藏起来,他早该想到的,藏到家里,是瞒不住父母的。
大家小时候藏的带颜色的光碟,不是父母没发现,只是给你留一点颜面罢了。
毕竟,家里不需要那么多的三室一厅。
等胡八一听见胡修吾后面的话,也心里也有些惆怅,
要不是后来丁思甜死在了白灾之中,他和丁思甜早就结婚了,没准孩子还能和胡修吾一起做个伴。
想到这里,胡八一拍了拍胡修吾的肩膀,说了句他还小不懂,就去找王凯旋了。
“奇奇怪怪的。”
看着他哥脸色一会红一会绿的,最后直接走掉了,胡修吾嘴里嘟囔一句,也回到了屋里。
······
三天后,一切准备完毕的胡八一和王凯旋,带着考古队,还有shirley杨出发去了沙漠。
而胡云宣也通过街道办,买到了一间只有一进的四合院,
然后在王卫国的帮助下,让胡修吾进入了王也所在的小学。
两人同在六年级,王卫国也就顺势将胡修吾塞到了王也所在的班级。
王也也将胡修吾介绍给了他的朋友们,高高胖胖的学霸刘牧之,数学天才金元元,混不吝的小天。
(实在没找到小天姓什么,要不要姓小?)
什么样的人,找什么样的朋友,
尤其是王也这样向往出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