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二章 有关系了不起

滨江警事 卓牧闲 2906 字 2个月前

“要执法证是吧,等着,马上送过来给你看看。”

“不只是有没有执法证,而且你们不懂法,连法都不懂你们执什么法?”

“我们怎么就不懂法了?”

“不懂还嘴硬,我找你个懂的人教教你们!”老韩回头看向儿子。

韩申当即掏出手机,拨通弟妹的号码。

简单说了下最低安全配员的事,随即把手机递到杨三旺面前。

“这是做什么,找关系,找人说情?”

“我韩正先遵纪守法,用不着找关系,更用不着找人说情,我是找人给你们普法。”

“你找的谁?”

“懂法的人,赶紧接,你听听人家怎么说。”

杨三旺看了看桌上印有交通部长江港监局字样的公文包,犹豫了一下接过手机,就听见电话那头有个女的用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问:“您好,请问您是无江地方海事处的同志吗?”

“是,请问你哪位?”

“我姓韩,叫韩向柠,我在滨江海事局安检科工作。”

韩向柠遥望着江上正在返航的小001,如数家珍地说:“关于内河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交通部1997年确实颁布过规则,也就是您刚才所说的1997年的交通部7号令。但在《规则》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

眼前这个船老大果然有点关系。

杨三旺定定心神,下意识问:“什么问题?”

“首先,当时制定《规则》主要考虑的是为了与我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接轨。体现我国在交通方面坚持沿海向国际公约靠拢,内河向沿海靠拢,逐步走内河、沿海统一原则,大方向无疑是正确的。

但由于目前我国内河航行船舶与沿海航行船舶、以及国际航行船舶的巨大差异,导致制定《规则》时两者不能统一,即使统一了也很难兼顾各自的实际情况。”

韩向柠顿了顿,耐心地解释道:“您在一线执法,内河船舶的情况您最清楚,从国内内河三等船舶和四等船舶的实际情况看,其船型、结构和相应的配套设施根本不可能满足配员要求。

比如五百吨的船,就要十一个船员。船就那么大,让那么多船员住哪儿?

从经济角度出发,十一个船员以人均工资一千元计算,光工资一项支出,一个月就要一万一千元,而一条五百吨的内河货船一个月能赚到这么多钱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可以说《规则》的要求与实际经济效益严重不匹配。”

电话里的女人不只是同行,而且很专业。

杨三旺愣住了,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往下接。

韩向柠深吸口气,接着道:“所以《规则》一开始施行就遭到江南、浙海和东海等地港监发证机关的异议,纷纷要求降低配员标准。

国家港务监督局,也就是现在的交通部海事局,先是在98年9月以港监字251号文下发了《关于执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有关问题的批复》,对内河船舶最低配员标准作了调整。

紧接着,又于上个月以港监字313号文下发了《关于修正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表的通知》,对内河船舶的配员再次进行了修正,大大减少了最低配员人数。

97年颁布的那个《规则》,至少在内河船舶的最低配员这一块,可以说并没有真正实施过。”

杨三旺真不知道这些。

一起检查的协管都是临时招聘的,更不会懂。

姓韩的船老大有关系,打电话的那个女人很可能是他女儿,要不让姓韩的船老大走吧。

杨三旺正准备放人,外面传来小汽艇的引擎声,走出来一看,所长喝得红光满面的来了。

他赶紧沿着船舷走过去,跳上小汽艇汇报起刚才发生的一切。

“没超载?”

“没有。”

“四个人就符合最低配员?”

“他有关系,他家有人在滨江海事局上班,说的有鼻子有眼,听口气好像真符合规定。”

“符合什么规定?”

“那个女的在电话里说是国家港务监督局下发的通知。”

“什么港务监督局,现在只有海事局。”

丁所长打了个酒嗝,点上烟冷冷地说:“有人在滨江海事局上班就可以不交罚款?滨江海事局又管不到我们!上去好好检查检查,这么大的船不可能没问题,先查出点问题暂扣。不上路子是吧,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行,我先上去查查。”

……

这一查还真查出不少问题。

罗延凤在船上养了六只下蛋的老母鸡,鸡虽然关在笼子里,但鸡粪往哪儿倒,装垃圾的仓里空荡荡的,肯定是往河里倒了。

船上虽然有油污水分离装置,但船周围的河面上漂有油污。

到底是哪条船渗油,河水究竟是被哪条船污染的,说是你就是你!

扣船扣证,扣下再说,如果不配合就叫公安。

韩正先没想到他们居然如此不讲理,指着他们咆哮道:“你们这是乱罚款,信不信我去告你们!”

“谁乱罚款了?我还没处理你呢!”

“想告我们是吧,上岸去告啊,去交通局,还是想去县委?要不要我帮你找辆车?”

“你……你们不讲理!”

“违法违规了就要接受处理,你这是什么态度,你要是再这样我们会顶格处罚,从重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