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计时钟按下吧,林赛。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把电视节目录制下来是否合法,决定了索尼和环球诉讼的成败。就从刚才说的合理使用那里,你在给我解释一下。”
罗纳德在给自己的私人律师林赛·多尔打长途电话。这几天好莱坞出了大事件,最高法院可能驳回第九巡回法院的判决,重新判决索尼公司和环球公司的录像带侵权案,索尼方获胜。
一时间好莱坞人心惶惶,大家都在说第二次电视危机就会到来,这次会把和好莱坞彻底打趴下。
罗纳德听了些传言,完全不得要领,也不知道谁说的对,索性打长途电话给林赛律师请教。。
“好吧,罗纳德,我和你梳理一下。
首先,一九七六年的时候,环球影城起诉了索尼公司,认为他们制造的录像机技术,被用来盗版电影,要求法院判决索尼为自动救济条款的适用对象。
只要环球发现有录像带盗版了环球的电影,就可以自动向索尼等录像技术制造商索取相应的赔偿。”
“这我明白。”罗纳德点点头,法律上如果自动救济的判决成立,那么今后电影制片厂无需承担举证责任,索尼等东瀛企业在盗版行为中被自动认为具有连带责任。
只要发现有人使用索尼的录像带盗版,索尼就得自动赔钱。这样的话录像带这个产品,等于在阿美利加市场被判死刑了。
“但是一九七六年正好是版权法大修订的时候,给个人消费者的侵权行为留了一个口子,叫做合理使用。
比如公众电视台播放的大统领被刺杀的镜头,如果被用在日后拍摄这件事情的纪录片里,就属于合理使用。因为纪录片的主要目的不是盈利,而是教育公众。”
“这我也明白。”罗纳德知道这个特例,电影要取材一些公共电视台播放的公众事件镜头,也是可以合理使用的。
“所以索尼的律师,就从这个合理使用的角度出发,认为消费者在家里把电视节目录下来,然后等自己有时间的时候观看,属于合理使用。因为电视台的节目有教育意义,符合第一修正案的言论特例。
既然录制电视节目属于合法,那么也就不能禁止录像带企业在阿美利加销售录像机和空白录像带。这样给个人盗版带来了很大的方便,环球上诉到巡回法院, 改判环球获胜。索尼最后又上诉的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