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子,我打算明日与老大一同前往镇上,你去吗?”陈父冷不丁地问道。
明日是镇上的大集,陈母只当老头子是去给儿子帮忙,遂抬头应道:“家兴不是说了,如今赶集买东西的人并不多,他自己应付得来,你去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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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父吐出一口烟雾,轻声说道:“自打明睿出生以后,我还未曾见过,如今小溪已经满月,我寻思着过去瞧瞧。”
村里的老人皆喜爱人丁兴旺,陈父亦不例外,自是觉得孩子多多益善。不过,他的几个儿媳也是颇为争气,接连为他诞下六个孙子。如今出门溜达,众人别提有多羡慕他了。
“我就不去了吧!老大要去镇上摆摊,我还是留在家里帮秋菊照看盼妹吧!等哪天老大不去赶集了,我再过去看她们母子俩。”
儿子要去摆摊,老头子要去看小孙子,若是自己也走了,家里就只剩大儿媳一人了。即便陈母心有向往,也不得不顾及大儿媳的感受。
盼妹已有九个月大,正是满场乱爬的时候,家中又养了不少鸡鸭猪。倘若都丢给儿媳,她既要照看孙子,又要操持家务,怎能应付得过来。
“那好吧!我这头一回见小孙子,总不能空着手去吧!”
陈父理解老婆子的心思,毕竟将来还要仰仗老大两口子养老送终。趁着自己还能动弹,帮忙搭把手也是理所应当的。
“咱家也没啥稀罕物件呀!再说明睿才一个多月大,能吃的东西有限。我前几日给孙子做了件小衣裳,本打算去的时候捎上,你明天带去吧!”
陈母略作思索,便起身从柜子里取出一套淡青色的小衣裳,递给了老头子。
“老婆子,你这是啥时候做的呀!我咋一点都不知道?”陈父难掩惊讶地看着手中的小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