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珠挂叶,雾气渐散。
沈筝今日人逢喜事精神爽,从县学到县衙一路都在哼着小曲儿。
余时章走在她身旁,不觉被她的快乐所感染。
“你今日很是欢喜嘛?”
“那是自然。”沈筝一昂头,步子越发轻快起来,“您是不知道,当初下官初到县衙时,说难听点儿......感觉这辈子都完了,连三年后的致仕感言都想好了。”
她将手背在身后,一步一踢脚,“对不起陛下,对不起百姓,对不起父亲,还对不起我自己。总之就是大罪人一枚。”
说到这儿,连她自己都感觉有些神奇。
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将“想让天下百姓过上好日子”这件事儿,当成自己毕生责任的呢?
记不清了。
她抬手捂住胸口,内里每一次心跳起伏都是那么沉稳,那么有力,连带着她手心都在震颤。
她确实记不清自己从何时开始改变的,但她能清晰地感觉到,自从她将天下当做己任后,她的每一天都是幸福且满足的。
从这种“责任感”中衍生出的“幸福感”,竟是比挣大钱、住大房子还要美好得多得多。
或许前世先辈抛头颅洒热血时,也正是这种感觉吧?
余时章一声轻笑,“大早上的,你总是这般口无遮拦。”
沈筝将手移至嘴前,眨巴眨巴眼睛,“下官不说了,总之今儿个是个大好的日子,还是沈大人算的好日子呢!”
走在他们身后的沈行简看着她的背影,唇角轻勾。
“就是说呀。”沈筝突然转过头来,以至于他嘴角的笑意都还未消下去,她问他:“沈大人,您怎的还会看日子?还是说您翻了黄历?”
“咳......”沈行简不知道她有没有注意到自己之前的神情,有些不自然,“本官......本官会一些浅显的术数。”
“哇——”沈筝放慢脚步,与他并行。
她眼睛满是夸赞,“您真厉害,下官可听说六部之中最为繁忙的便是户部,您都还能抽空研究术数,简直是吾辈楷模!榜样!典范!表率!值得学习!”
沈行简被她夸得“腾”就红了脸,余时章轻哼一声,也放慢脚步,“你这人,心情一好便逮着人夸的毛病,怎的就是改不了?”
果然,沈筝的注意力成功被他吸引开来,她不确定问道:“这是毛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