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却县衙之人,县中百姓基本不知道医馆算是沈筝的产业。
原因也很简单,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存在,让县民们先入为主,对医馆蒙上一层滤镜。
她希望县民们选择找李时源看病的原因,是信服他的医术,而非其他。所以今日她过去,也不想太过张扬,在一旁看看便好。
秋日早晨微凉,昨日的雨气还未消散,好在今日老天爷赏脸,漏了点阳光。
有三三两两县民从她旁边经过,看见她后面露笑意,“沈大人!您今日早!”
沈筝一愣。
什么叫她今日早,难道她爱睡懒觉一事,都传出县衙了吗?
她面色不显,笑着回应:“大家早。”
得了她回应的县民们总是很开心,笑得见牙不见眼,但他们却不敢太过打扰她,与她打过招呼后便目送她离开。
沈筝穿过正街,绕过两条小巷,到了医馆门口,李时源正与台阶下的县民们说话,冯千枝站在他身旁,看见沈筝后双眼一亮,朝她挥手。
李时源也发现了她,但他记着沈筝之前说过的话,只是朝她点了点头。
他收回目光,笑着对众人道:
“诸位,同安医馆,今日正式开业!但因着老夫开的是医馆,也就不说什么让大家伙多多捧场之类的话了!只能说,望各位尽量不来光顾老夫的生意吧。”
众人一阵哄笑,纷纷称是。
“老先生说得是,这医馆自是一辈子都不进来得好!”
在场不少人是今日第一次见他,因着他这句话,对他印象极为不错。
虽然方才话是那么说,但人生在世,生老病死,谁能没个头疼脑热的?不过是能捱就捱,能省则省罢了。
众人都只注意他后半截话去了,将前半截的“同安医馆”四个字自动忽略。
若是细想,他们便会发现,能冠上“同安”二字的铺子,在他们县中,终归是不一样的。
今日的李时源换了身白色的新衣裳,再配上他银白的头发,微风拂过,显得他颇有些仙风道骨之意。
“诸位,因着老夫初来乍到,咱们互不了解,所以便想着多说两句。”
“老夫也不与你们吹嘘老夫医术何等何等厉害、何等何等不得了,这都是下手才能见真章的事儿。但老夫能向你们保证的是,老夫的医馆,绝不乱收费,无论是诊费,还是药费!”
县民们闻言还是欢呼了两声捧场,但气氛却不是那么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