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人来啦!一路上热到了吧?快坐快坐,民妇给您倒碗糖水!老吴你也真是的,沈大人要来也不提前知会一声!荷花!荷花!将你房中的糖拿出来!”
吴氏面露欢喜,嗓门都比平时大了不少,最近县中的事儿她可听说了不少,县学,纺织机,布料作坊,光听着都让人感觉在做梦,这是他们同安县能拥有的吗?
往日他们一年到头,可能会去别的县一两次,那些县的人,只要听见他们是同安县来的,那脸上的鄙夷与嫌弃,藏都藏不住。
就连那些个卖布料小食的,都会偷摸着多收他们一两文钱。
他们能不知道自己被宰了吗?
当然知道啊,但他们就是普通平头老百姓,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难道还真要为了这一两个铜板状告官府?
但如今,可大不一样了。
只要他们一到别的县,就先自报家门:你们这地方,离我们同安县有些远啊。
那些人一听,啥?你是同安县来的!
听说你们地里种的粮食都是亩产千斤啊!连知府大人看过后都赞不绝口!啥?今天你们是来买东西?哎哟,咱们这几个县的,都是乡里乡亲的,看上啥就说,给你算便宜点!
吴氏想到这儿,脸上的笑意更甚了,这一句句的,听得谁心中不舒坦啊,往日心中憋着的那股气,如今全都出出去了。
他们能被别县的人瞧得起,全靠他们有个厉害的县令大人呢。
沈筝直接被吴氏的热情吓得站立在原地,学着吴氏的模样一口气将话给说完了:
“婶子,是我整日正巧在县中遇到了吴里正,想着刚好寻荷花有点事儿,便直接过来了,叨扰了,不用拿糖的,荷花在家吗?”
她说完莫名舒了一口气,不自觉想起了自己之前读大学,第一次去朋友家做客的时候,对方的母亲也是这般热情,她那时候甚至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
那是她上大学之后,鼓起勇气交到的第一位朋友,是朋友,不是同学,也不是兼职同事。
就是,朋友。
那个女生在外人看来有些不羁,用她们那时候的话来说,就是看起来好凶,不好惹。
但对那时候的沈筝来说,她真的很明媚,像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