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沈筝想叫他别问了,因为她也说不出这粮种的所以然来,还不如什么都别问她,直接等着丰收便是了。
许主簿不知为何,竟有些信了她,或许是这半月来沈筝事事为民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
他不觉得沈筝会将民生之事当做儿戏,而他看着沈筝些许不耐烦的神色时,质疑的话竟也说不出口了。
他只得换了个话头:“您将胡氏粮铺粮价压到了丰收年的粮价?”
“正是。”沈筝点头,但她也说了啊,这中间的差价是要日后县衙补给胡利开的。
二人到了簿厅后,许主簿便按照沈筝的口述拟了道契约。
契约内容大致分为四条:县衙粮票的制作与兑换要求、胡氏粮铺对如今粮价的补贴与日后县衙的回兑、丰收后的粮种出售垄断制、售出粮种的最终利益分配制。
沈筝看着初步拟好的契约,她才想起有一事她之前都忽略了,那便是她如今在同安县并无耕地。
这就代表了她自己是短时间内没有条件种植杂交水稻的,不过粮种是她提供的,她完全可以从中抽成。
如今大周的农业税颇高,地方县衙的的收税标准是十之税二,意思便是农民种出十斤粮,其中就有两斤要交给县衙。
而县衙再上交其中一半给府衙,府衙再上交给国库,至于剩下的一成粮,便是县衙粮库的存粮了。
到时沈筝自是上交其他粮食给府衙,不会将杂交水稻交出去的。
她便在想,粮种是由她提供的,到时丰收后抽成十分之一,不过分吧?
她这么想,便也这么问了。
“当然可以,粮种是大人提供的,在律法上,这算是县民们以粮抵资,地主与粮铺的抽成甚至比大人更高。”
得到了许主簿肯定的答案后,沈筝便放下了心来。
她不禁也开始盼着丰收了,到时候她手里的便交由胡利开来售卖给各地的商人,而县衙粮仓里的,便用来狠宰其他县一笔,给县衙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