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打了那个黄毛。
可我也就是给了那个黄毛一脚,又给了那个黄毛一拳。
那个黄毛屁事儿没有,老狼竟然找我索要二十万。
他怎么不干脆一点,带着自己手底下的人去抢啊!
说起来,他现在的做法,和抢好像也没区别。
只不过和抢相比,多了一个借口。
真特么的是,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我已经够窝火了,现在无疑更加窝火。
心里,好像有一道声音在不停的咆哮。
人生短短几十年,凭什么让我一个人委曲求全。
面对姜正谚我要忍让退步,因为姜正谚是老板娘的父亲。
面对叶巾帼我同样要忍让退步,因为叶巾帼是我的救命恩人。
面对谢挑山我还是要忍让退步,因为谢挑山是山城巨擘,我根本没资格与谢挑山较量。
面对身前这群社会渣滓,玩仙人跳勒索钱财的混蛋败类,我凭什么还要忍让退步?
难道就因为他们人多势众,动起手来,我可能敌不过他们么?
如果是这样,我岂不是也太窝囊了!
想到这里,我牙关一咬,做出了决定。
我要和他们拼了,是他们留下我的半条命,还是我击败他们,将他们绳之以法,全看各自的能耐!
我瞬间动手!
本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战斗方针,我没给老狼一行人任何反应时间,直接冲向了老狼身侧的那个身高体壮之人。
在冲向那人的途中,我调动了体内的全部力量,将所有力量都集中在了我的膝盖上。
我已经做好准备,只要一靠近那人,就给那人一个重若万钧的膝撞。
只要我的膝撞能够按照我的预想,击中那人的腹部,必然能够让那人在一瞬间,彻底失去战力。
我的想法十分简单,趁着偷袭,先解决掉一个大威胁。
之后再想办法,解决掉另外五个人。
至于那个黄毛,早在我动手的时候,就把他丢向了地面。
担心他爬起来加入战局,我丢他的时候用了很大力量,一时半会儿,他别想从地上起身。
只可惜,我算好了一切,却没有算到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