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防水打火机,一把狗腿刀,一些少量的消炎药和急救药品,一盒还未没有来得及拆分的内裤,十条装的,其余的什么都没有。
身上的除了作战靴,衣服裤子也被刮出一道道的破口子,但是有的穿总比没有好。
至于说为什么会有十条内裤,这就说来话长了。只要是狩猎小队,都会带着一盒内裤,这是基本的常识。
因为长期的奔跑和在沼泽地或者是污染区,容易擦伤大腿的根部,如果这时候不赶紧换内裤,那么你就是会变成古书上的东厂公公了。
背包是防水防烧的新科技合成物,最少能用五十年,这还是往少了说。难怪没有被爆炸损坏穿了过来。
靴子是作战靴,是军队研发的产物,最少能穿几十年都不会坏,和背包同属同一材质。
为了防止野兽和保暖,沈云拾了一些干柴,烧了一堆火,准备睡下,毕竟这一天的经历对他来说太匪夷所思了,太耗精力,他就在思考中慢慢进入梦乡。
“咻”一只箭快、准、狠的射中了一只巨大号的兔子,兔子蹬了两下腿就没有声息了,这时旁边跑出一个浑身裹着泥巴的人,没错,泥人正是沈云。
沈云拖着起兔子往河边走。准备剥皮清理一下。
他来到这个世界一个多月了,周围百里他基本都走过了,一个人影都没有。
动物倒是挺多的,而且这里的动物都比末世变异过的还要大,他甚至怀疑,这片大陆上根本就没有人。
沈云提着兔子肉往住的山洞走,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山洞里增加了不少东西,木碗,筷子,骨针、还有动物头骨做成的骨锅,慢慢的像一个家了。
沈云的衣服和裤子已经彻底报废了,他把衣服上能用的部分撕下来,然后收存好,毕竟这个应该是他末世的最后的衣服料子了。
沈云终于攒够皮子给自己简单的做了一身衣服了,类似古地球时期的马褂,沈云穿上以后,露着光溜溜的手臂,白的发光。
穿的是兽皮短裤,也是自己做的,长度到大腿,这样捕猎的时候跑起来也比较方便。脚上作战靴护过了小腿,也不是很冷,要是很冷的话,他就用兽皮把自己裹起来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