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寿自言自语的说着。
如果巷子这时突然进来个人。
怕是会吓死。
他眼神狰狞,双手用力的搓揉棉衣。
直到衣服破了一个大口子,棉絮到处乱飞,这才算完。
这些衣服,金禄连着麻袋一起扔了,他宁可穿着单衣,也不要穿别人的破衣服。
至于面条,他到底是没吃,只是买了两个肉包子,站在街边狼吞虎咽的吃完才走。
金寿擦了擦嘴,收拾好心情,重新换上一副老实面孔出了巷子。
可路过自家铺子时,他无意看到了右边酒楼的招牌。
上面写着颜氏酒楼四个大字。
颜氏?
酒楼?
难道这酒楼也是娘开的?
金寿本不识字,可他聪明,不管什么东西,只要看过一眼就能记在心里。
在他小的时候,娘总是拿着树枝在泥巴上写写画画。
颜字正是娘告诉他的,也是他认识的第一个字。
他在村里有个小伙伴,从小一起长大,可伙伴家做买卖发了家,11岁时就举家搬到临县了。
没搬家时,他家里有好几本书。
金寿每次去找他玩都会偷偷翻看。
还会指着字问他怎么读,直到把小伙伴问烦。
可问来问去,也无非认识几十个字而已,其他的全部连蒙带猜。
正当他神情恍惚时,二楼响起了一道熟络的声音。
“钱华,把楼上的桌子收拾下。”
“好嘞,来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