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野兔,皮我都硝好了。看起来它们俩过得还不错,明显大了一圈,毛都是油光水滑的。”
孙锦书捡到的那两只小狼长到半大的时候,老是狼叫,孙寡妇害怕,孙锦书就只好打猎的时候把它们带回野外,教会了捕猎就放了出去,不捕猎的时候再把它们收回空间里。
这两头狼现在已经学得有点像狗了,闻着味道就能找到孙锦书和信哥儿,而且还是偷偷的,从来没有被村里人发现过。
孙锦书听着孙寡妇说自己都缺了什么,记下来想着等在自己的空间里看看,然后就抱着孙寡妇就睡着了。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要去武州城的人都出发了,背篓的背篓,推车的推车。距离武州城还有两天的路程,出发!
一路上大家跟在秦猎户的身后一言不发,保留体力,大家都打算好了,昼夜赶路等到快到山脚下的时候再休息,尽可能的节省时间,保持野味的新鲜。
孙英书这货是真的不靠谱,二狗好歹一路上还学了不少的拳脚,这货赶了好几个月的路,才走了四个时辰就累得呼哧带喘的。看得周围的人都笑话他,秦猎户看了一眼就让大家停下歇口气。
“大狗,你看你就是在镇上享福享惯了,这才走了四个时辰你就不行了。”
“有田叔,我又不是你,我是背着背篓,又不是推着手推车,当然累了。”
“哈哈哈!”
不论孙英书怎么说大家伙还是在调侃他,毕竟孙锦书背着比他那个大两倍的背篓呢。
孙英书也不恼,该说说该笑笑,就这样一鼓作气地走着,知道快天亮了的时候,就已经到了武州城外的山脚下。
秦猎户宣布原地休息,大家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看着都累得慌。
“咱们就在这里睡一觉,看好东西,大家明天一早进城。”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