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处前朝的寺庙,地方挺大的,住起来大家也方便,就是离咱们这里不近,大家要是能坚持走的话,一天一夜也就到了,可要是觉得累了,走走停停的,最少得走三天。”
孙锦书和秦猎户骑着骡子回来和孙有旺商量以后,还是选择和大家一起商量,哪知道村民听了以后,喜不自胜。
“走就走呗,今天咱们睡大觉,等明天走上一天一夜,到了房子里使劲睡,不比在这里天天守着一堆石头挨冻强啊。”
“就是,就是,先说好啊,大家把东西都绑的结实点,别半路还得受冻等你。”
“你是说你自己吧?”
“哈哈哈。”
有个好地方大家都很欢迎,说定了吃完饭大家就睡觉,明天一早出发急行军去庙里住。
孙锦书吃了一顿饱饭,孙寡妇看着孙锦书收拾东西,又摸了摸自己的手,刚想着要不要上去帮忙,眼前就多了一盒护手膏。
“不是说用完了就告诉我吗?娘,不是你说的,吃饭的家伙绝对不能粗糙。好好擦,等到了庙里还有东西给你呢。”
孙锦书小声地说着,孙寡妇高高兴兴地擦完了就躺下了。之前给的那两盒,孙寡妇看着信哥而脸都皴(cun)了,就往他脸上擦了些。
除此之外,孙寡妇还经常趁着孙锦书睡着了,给孙锦书的脸上和手上都涂一层。
三个人一起用,一盒也就那么一点点,很快就用完了。
孙锦书进进出出的收拾着东西,把放不下的肉干吃了一半,揣了一半在怀里,想着路上吃。
后半夜的时候,大家陆续起来收拾东西,别说,破家值万贯,看着不多,收拾收拾就多了。几乎每家每户都是满满当当的,连孙锦书和信哥儿,也是一人一个大背篓背着。
举着火把,出发破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