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多亏了这个传言,外城区的人们渐渐不再害怕他们,甚至于只是走在路上都会被路过的老爷爷老奶奶用和蔼(老花)的眼神打量,说这孩子长得是真俊俏。
“这是最后一家了……对了,苍耳呢?”
无忧无所谓地抖了抖耳朵:“不知道,大概又被缠住了吧。”
余夏每天都会出门替人看诊,无忧和苍耳也每天跟着她出来当保镖……但和无忧不同的是,大狐狸毛茸茸的外形深受这群人族小朋友们的喜欢。
孩子们一见到苍耳就大喊着“哇!是狐狸大哥哥!”围上来一顿乱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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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是阻止也阻止不了,但苍耳脾气好,也愿意陪着他们一起玩便也随着去了。
果然,人类的本质都是毛茸茸控。
“哈哈哈……苍耳真的很受欢迎啊……”
他们来到孩子们常玩耍的老地方,一抬眼便见到了鲜艳火红的狐狸正在与孩子们踢蹴鞠,大块头和小不点们的组合一点也不显违和,在这即将入冬的季节里,他们脸上畅快的笑容足以让周围的气温逐渐升温。
“啊,是余大夫来了。”
围坐在树荫底下的老人或妇女一眼就见到了余夏和无忧,连忙站起来招呼他们,“原来都这个时候了……余大夫,我们这就把孩子们都喊回来,不耽搁你们回家啊!”
“没事,不着急。”
余夏摇摇头,看见她们手里都在做着针线活,纳鞋底缝秋裤,估计都赶着在入冬前把新衣服新鞋子给寄到军队里去。
妇女见她目光落在这些手工上,以为她是感兴趣,便把还未缝好的衣物抖开,展示给她看:“余大夫也对做衣服有兴趣吗?”
“不……我只想夸各位姐姐的手都好巧,做得很好看。”
“哈哈,这没什么好夸的。”妇女听了只是露出一抹苦涩的笑,满是皱纹和老茧的手在同样粗糙的布料上摩挲着,发出沙沙的声音,“我们哪里买得起做好的衣服,不就得自己做了。家家户户都是这样。”
有人已经接回了孩子,随手抹了抹孩子满头的大汗,听到她们聊天,也掺和进来:“是啊……家里男人全抓去充军了,也就只能干些手工活赚点碎钱养活孩子——这皇帝小儿真是没有心,这是要逼死我们这些穷苦人家啊!”
“嘘!小声点!讲皇帝的坏话,不怕死吗?”
“我还能有什么怕不怕的!天高皇帝远,还能管到我们这犄角旮旯里来?!”
那人越说越激动,眼泪花子又蹦在眼皮子上了。
“说什么当兵有前途,万一立了功全家也跟着一起飞天——呸!说得好听,说白了不都是拉我们平民百姓出去送死!拉去给那群蛮兽当食粮!这仗再打下去,我们迟早都……!”
“喂!别说了——!”
别的妇女急忙拉住这个心快嘴也快的同伴,心虚地瞥了几眼余夏……不如说是她身后的两位兽人。
“那个,余大夫……还有两位大兄弟别介意。她就是说着玩,开玩笑的。”
“……”余夏笑笑,“没关系。”
她一直都知道,这外城区的人会接纳无忧和苍耳,纯粹是看在她的面子上,以及……识时务者为俊杰,体格强壮的苍耳或许可以代替男人的存在,替她们保护好孩子们。
不过都是互相带着目的罢了。
告别了外城区的人后,他们一同踏上回家的道路,不是很远,大概步行十分钟左右的路程。
三人并排走着,高大的狐狸走在夕阳落下的那一侧,火烧云将天边染得赤红,连带着苍耳一身的绒毛像着了火那般明媚。
三年的时间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就像是已经成熟发酵的酒,岁月只会让他变得更加醇香和迷人。
哦不对,其实还是有一点变化——那就是他的毛变得更蓬松丝滑了。
注意到她的视线,苍耳也望了过来。他的脸因为背光而陷入一片阴影,但他约莫是在笑,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