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道题是让你写一篇“诰”,这是皇帝颁发的告诫文书,用于任命官员或者封赠。
第二道题是让你写一篇“诏”,这是皇帝下达命令颁发的文书,由翰林院的庶吉士们代写。
第三道题是让你写一篇“判”,顾名思义也就是判案,考官出一道案件例子,让你依大魏律法写判语,内容不需有多好,只要合情合理,依法判决就行。
其实这比写策论轻松多了,因为都是有固定的形式,只要字句通顺就行,就是判词那里需要清楚法律知识,但读书人肯定熟读律法的,要不然能叫读书人?
任俊杰哗啦啦的连写了三篇公文,到了下午两点多的时候,他就全部搞定,等着收卷就行。
其他学子也有些做完在发呆了,看来大家伙对于做官那是准备得很妥当了,就等一朝青云直上。
到了六点准时收了卷子后,大家伙排着队走了出去,这次倒是没人偷偷抹眼泪了,风也没那么大了。
四月十七日,府试第二场发榜了,不出意外,任俊杰和张建英都中了,不仅如此,几乎所有考生都中了,只淘汰了二十多名倒霉蛋犯了忌讳的。
那二十多名考生个个气得牙痒痒的,真想扇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怎么这么霉?老娘在家没有给祖宗上香吗?
紧接着就是第三场了,这第三场连考两天,这回就得在试院住下了,不用你带被子什么的,一切由试院提供。
...
次日,也就是四月十八,府试第三场考试正式开始,参考的考生从一开始的七百多号人,淘汰成了三百来人,这最终第三场能中榜的只有百来人,具体由知府大人最后定夺。
这次榜上有名了,那你就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童生,到时官府还会发张“文凭”给你。
第三场考三道策论题,有两天的时间给你答题,时间是充足的,但能不能入知府大人的眼,就看质量行不行了。
写来话长,天亮了,考试开始。
任俊杰坐在座位上,看着东厅门口衙役举着的木板,提着笔唰唰的将考题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