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级别的伤势,别说放在没有任何医疗器械的迷宫里了,哪怕酒是在医疗设施齐全的大型医院里,也没有人敢保证一定能将其救活。
……
“要不然还是埋回去吧。”李丽也道了一句。
……
你俩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幽默,老赵这家伙不靠谱也就算了,怎么连你李丽也变这样了呢。
埋回去,亏你俩说的出口,这还喘着气呢,就给人埋了?那当初还挖的那么起劲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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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家挖了埋,埋了挖,活阎王都不带这么玩人的。
“不行,不能埋,不但不能埋,咱们还得想办法救他,说到底人家也是为了咱们才伤成这样子的,要是人没了也就罢了,可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咱们就决不能干出那种丧良心的事儿来。”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问题是怎么救?拿什么救?咱仨浑身上下加起来,连片止疼药都拿不出来,怎么救啊?就是挖出来,最后还不是一样要等死嘛,本来一遍的罪还得再受第二遍,这不是救人,这是在折磨人。”
其实细想想,老赵的劝解也不无道理,但一想到这几天发生的种种,想到死去的老赖和拉力、风快他们,我就狠不下这个心来,尤其是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了那个小女孩最后受尽折磨而亡,更是让我内心倍受谴责。
如今,回过头来,我总是不止一次的在想,当时自己如果能多一些担当的话,或许一切就会是另一种结局了吧。
想着,我暗自咬了咬牙,也不管老赵跟李丽同不同意,直接上手就将躺在地上的少年给抱了起来,并对他们说道:“不行,人必须得救,至于该怎么救,等回去了再说。”
见我如此执拗,老赵跟李丽也没了言语,反正都已经做到这一步了,就当送佛送到西吧,大不了等人没了之后,就近找个地方埋了就是了。
对于这件事情,我却有不同的看法,也许少年躺在地上的时候,我也会觉得老赵的话更有道理一些,但当我抱起少年之后,他身上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生存意志,似乎便从我们接触的位置传递给了我,我知道他想要活着,非常非常的想活着。
只是有一点领我有些遗憾,那就是这个少年明明长的这么好看,没想到却真的是个男人,倒不是我猥琐的去检查人家身体,而是因为对方衣服破损严重,虽然关键部位没有裸露出来,但是辨别性别还是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