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应了展鹏的那句话,杨毅的检察院之行一点儿也不顺利。
就像先前协调去看守所会见张文峰时费尽周折一样,检察院又使出了拖字诀,找出各种理由,就是不接待杨毅。杨毅耐心地连着打了三天电话,对方都不肯接招,无法确定检察官会见杨毅的时间,直到第四天杨毅再打电话时,暗示会寻求律协介入,他们才在请示之后,不情愿地指定了杨毅到访的时间。
接待杨毅的是个助理检察官,年纪不大,官气十足。无论杨毅与他谈及与案情有关的各项问题,他都表示自己不负责这个案子,对案情一点也不了解,既无决定权,也无建议权,自己与杨毅会面,只负责转达杨毅的请求。
杨毅又提出,希望与负责案子的检察官碰面,沟通一下有关问题,被一口回绝。助理检察官说,负责案子的人都在忙于其它公务,短时间内没有与杨毅见面的可能,建议杨毅有什么诉求,可以形成书面材料,检察官会酌情回复。
杨毅无奈,只能拿出张文峰的控告材料和申请书,请他转交,这次助检倒没推脱,痛快地签了回执,然后斜睨着杨毅问,“你还有别的事儿吗?”
“当然有,”杨毅强压火气,对助检说,“我希望复制一下案卷。”
“这个你得提交申请。”助检面无表情地说。
“我现在正在口头申请。”杨毅终于忍无可忍。
助检向他投去不屑的目光,“口头——”
他刚一开口就被杨毅打断了,杨毅尽量平静地说,“你不要和我说口头申请无效,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包括你们检察院的办案程序,规定复制案卷需要书面申请,根本就没有申请这一说,如果你需要任何手续,我都可以提供,但是《刑事诉讼法》第38条却明确规定了,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我想作为一个检察官,你不会不了解这条法律吧?换句话说,你没有任何权力阻止我复制案卷。”
助检略显吃惊地望着杨毅,犹疑不定。
杨毅放缓了语气,嘴角微微上扬,说,“你们——不会公然违反法律吧?”
“好吧,我去请示一下。”助检的态度也软了下来,转身离开了。杨毅暗忖,该硬的时候还是要硬。
助检这一请示足足请示了半小时,回来后对杨毅说,“你稍等,我去给你调案卷,你是要复印,还是要拍照?”
“我拍照就行,带着专用手机呢。”杨毅用手指了指公文包。
“那好,咱们在这屋就行,你再等一下。”助检说。
杨毅暗暗吁了口气,这一趟总算还有些收获。他左等右等,总算把助检又盼回来了,可当他把目光移到助检的手上时,瞬间惊呆了——助检只是用右手捏着一册薄薄的卷宗,他不禁疑心大起,一宗谋杀案,断断不会仅有这么一点案卷材料。
“你也清楚这个案子的敏感性,”助检走到他身旁停了下来,把卷宗放到桌子上,没急着给他,而是对双手紧紧压住,就像拿在他手里的是一件宝贝。“所以你复制时我得在场,我看着你拍,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