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今歌木着脸回了一句:我是女的,要矜持。
万界书店不解:店主,你要那东西做什么,况且,你也没有呀!
简今歌:……
简今歌:小书书,我尤记得,以前的你,特含蓄的。
万界书店:店主,这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个词叫,与你俱进。
简今歌无言以对,虽然但是吧,现场人那么多,公然扒一个男人的衣服,她多少还是要点脸的。
所以,她朝从千招招手,道,“从千,把他衣服扒了。”
从千闻言,身子一僵。
她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不确定地开口,“二小姐,你刚说什么?”
简今歌侧目,面无表情地瞥了她一下。
从千神色一滞, 垂眸,立即道歉,“抱歉,二小姐,我现在就将他的衣服脱下来。”
从岁同情地看着从千的背影。
二小姐,不是一般的记仇, 是非常记仇啊!
从千想要重新获得二小姐的信任,难!
同情同情着,他看向惟鱼,同情的眼神立即切换成怜悯。
这小子, 以前明明很机灵的, 但自从跟了大小姐后,怎么就变得如此没脑子了?
公然对二小姐出手, 他是嫌自己死的太慢了不成。
就算二小姐不惩戒他,家主也不会饶恕他。
到时可不是丢掉半条命那么简单。
从岁想到家主的惩罚,没忍住打了个哆嗦。
这么一对比下,二小姐的手段, 好像也就看着凶残了些,过程痛了点,可实际并不能对修复力极强的类人造成多大、且不可逆转的伤害。
要是有,最大的伤害也就是那只被挖出来的眼睛。
但只要将眼睛重新安装回去,最后还是会恢复如初。
所以,归结到底,二小姐的惩罚,真的算是很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