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刚和林乔忠还未进屋,一个佝偻着背,白发苍苍的男人走了出来,笑道:“快快快,快进来。”
这人就是狗蛋,他今年不过四十岁左右,就已尽显沧桑,他的腿有些坡,走起路来,一步一顿的。
这也导致了他没法出去找活做,只能在闲暇时帮村里人做一些家具物什赚点钱,不过他的手艺却是没得说的。
这年头会点手艺的过的都不错,毕竟做一次工就能赚不少钱,也不用什么大的成本。
本来凭着这身手艺或多或少也能攒下一点银子,就算不是吃穿不愁,也不用受着村里人的恩惠,可偏偏狗蛋有个当宝贝一样的儿子。
家里其他人在吃野菜,他在吃肉。
其他人在喝稀的能数清数量的糙米,他在吃白花花的大米饭。
其他人身上的衣服一个补丁盖过一个,整件衣服没一处完整的,像是用各种补丁缝补而成,而他身上的衣服却是崭新的细布,而且还是一个月就做一件新的。
林刚和狗蛋一起进到屋里,狗蛋的三女儿望儿给林刚递上了一杯清水,杯口有一个小缺口,望儿特地将缺口的那一面摆到对面,以防止林刚喝水时会被杯子的缺口划伤嘴巴。
林乔忠并没有跟着林刚进去,而是在院子里看着招儿拿起一把斧头往外走去。
“招儿,你这是干什么去?”林乔忠问,那把斧头看起来挺重的,她不会以为自己能挥得动吧。
“哦,我去百灵山山上砍些柴。”招儿笑眯眯的说,两只眼睛像月牙儿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