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你也在纽约?

“麦迪逊!麦迪逊!麦迪逊!”

“我们爱你,麦迪逊!”

“madi-b,youthequeen!”

一滴晶莹的汗珠从额前滑下,恰好落在麦迪逊-比尔的眼睛里。

眼部厚重的妆容,感觉随时都会松动的假睫毛,还有嵌在瞳孔表面的隐形眼镜,让她没办法抬手擦拭。麦迪逊只能用力眨眨眼睛,在一片水光粼粼的模糊中,努力绽出灿烂笑容,保持《melodies》的结尾动作,直面台下如暴风般席卷而来的山呼海啸。

如果视力没出问题的话,左侧看台第三排到第五排,那一小片区域,好像全是她的粉丝。

“喜欢麦迪逊的第四年。”

“酿造对啤酒的热爱。”

“madisonbeer……alwaysontap!”

这些是其中一部分,被写在应援纸板上的话语。

今天是怎么了?

自从踏上巡演路途以来,麦迪逊-比尔经历过各种各样的场面。更热情一些的城市,会给开场嘉宾最大的善意,伴随强劲的电子韵律翩翩起舞,毫不吝啬他们的掌声。某些稍显冷清的场馆,在她登台的时候,甚至连一半的位置都坐不满,观众们不然就是在找位置,不然就是在互相闲聊,还有人专注于解决刚在外面买到的高价热狗,没空搭理台上那个卖力唱跳的姑娘。

布鲁克林,good。

赫尔希,bad。

波士顿,good。

蒙特利尔,bad。

麦蒂在心里列了一个小清单,每演过一座城市,她就会打上一个绿勾,或者一把红叉。若是当晚博得了满堂彩,就鼓励自己继续加油。如果反响不及预期,思考一下作为表演者,自己还有哪些地方能做得更好。

麦迪逊-比尔在生活中可以是一个懒散的、淘气的,甚至是脆弱的十七岁小姑娘,但她绝不允许自己的青春期,跟舞台扯上关系。只要拿起麦克风,她便会以最高标准来要求自己。

如果是拉娜-德尔雷,她会怎么做?

如果是蕾哈娜,她会怎么做?

十三场下来,虽然专门来看她的粉丝凤毛麟角,虽然只有寥寥数人能跟她一起合唱,而且合唱的歌曲也仅限之前发行过的《melodies》,虽然麦迪逊心里非常清楚,无论现场表现得有多热情,这些观众,终究不是来看她的。她的set结束之后,等不到散场,只要黛米-洛瓦托和尼克-乔纳斯一上台,她的所有表现,出彩也好、糟糕也好,高音飙得让人击节赞叹也好、低音沉不下去有些走调也好,都会在顷刻之间被遗忘得一干二净。

这也不奇怪,毕竟,谁会对一个开场嘉宾念念不忘呢?

麦迪逊-比尔在心中这样安慰自己。

这是一个艺人必然经历的过程,从餐前面包,到配菜,再到甜品,最后才会成为所有人殷切期待的主菜。

把自己当成一块小小的可颂吧,尽可能地多吸收现场演出的养分,让自己变得更诱人一些,更可口一些。

每个演出日的下午,在彩排现场按下话筒开关的那一瞬间,麦迪逊都会让自己沉入一个想象的幻境。仿佛这就是她的全美巡演,是会为她开启上百盏聚光灯的万人场馆,台下的观众,都会呼喊着她的名字,为她一人而来。

这是支撑她在感冒没有彻底好透,嗓子反复化脓的情况下,坚持到现在也没有倒下的源动力。

她热爱这个舞台,她相信这个舞台,总有一天只属于她一个人。

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胸口剧烈起伏着,颅腔内自己的粗重呼吸,与耳廓外整齐划一的口号声融合在一起,那种《楚门的世界》一般的虚幻感与抽离感,让她有些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他们真的在喊我的名字?

出道以来,还没有哪场演出,会有这么多人,专门喊我的名字。

阿什顿-库彻是不是在台下?我是不是被整蛊了?

amibeingpunk'd?

好朋友碧梨,每晚收获的欢呼声,以及合唱的人数都越来越多,那是她应得的,人家有两首单曲都挂在公告牌榜单上。

自己呢?自己有什么?

“非常棒,完美的演出,麦迪逊。”

返听耳机里,一向严肃刻板的埃里克-洛佩兹,今晚听起来异常柔和的声音,将她拉回了现实。

“给自己几秒钟时间,听听台下的声音,她们都是为你而来的。”

“现在,我会给你三十秒的时间,好好介绍一下咱们的热门单曲。”

啊,原来如此。

《coldwater》。

我也有一首热门单曲了。

公告牌排名第二。

“3。”

“2。”

“1。”

“华盛顿!你们今晚感觉怎么样?”

再次把麦克风举到唇边,一句简单的问话,就让现场的分贝数又骤然提高了一个等级。

“我问——你们——今晚——感觉——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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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长声调,提高音量,麦迪逊-比尔如愿以偿地收获了她职业生涯最热烈最躁动的喝彩声,也许是她的错觉,但脚下的地板,似乎都随着她的心跳声在晃动。

“很高兴今晚能站在这里,为才华横溢的黛米与尼克开场,希望大家能和我们一起,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我的下一首歌,相信你们这两天应该在汽车电台,或者朋友公放的手机里有……”

不用讲出名字,歇斯底里的喊叫声便又一次自观众席深处迸发,如礼花般在verizon中心上空炸开。麦迪逊不得不微微眯起狐狸眼,停止叙述,静待噪音减弱一些,再继续她的开场白。

“没事,给她时间,给她时间。”

一向卡表严格,哪怕超时一毫秒都会连声催促的埃里克-洛佩兹,右手向下压了压,示意本来准备出声提醒的助理保持沉默。

“这是好事,让观众的情绪多调动一下。”

“这首歌,是我和majozer……”

“还有贾斯汀-比伯……”

“的合作单曲。”

每讲半句话,麦迪逊就得停顿几秒,以免自己的声音被淹没在连扩音器也无能为力的震天呼喊中。如果说音乐是爱情的食粮,那么喝彩就是音乐的油料。感觉起码有120分贝的沸腾之声,为麦迪逊拂去了所有的疲累和病痛。

偏头痛从脑后褪去,红肿的声带逐渐恢复,就连因为一个月来日夜颠倒的生活,而显得倦怠的眼帘,也重新振奋而雀跃了起来。

“这首歌,现在在所有地方都能听到。

“如果你找不到它,点开任何一个排行榜,它就在前三名。”

这种霸气十足,狂妄自大的介绍,麦迪逊-比尔想象不到居然能从自己嘴里脱口而出。

但在一片顶礼膜拜式的狂热氛围中,它又显得是那样自然。

“《coldwater》,let'sgo。”

“节拍器,四小节。”

“cuejustin,2、2、3、4……”

还是那本callsheet,还是一样的进歌方式,还是由贾斯汀-比伯的人声来拉开序幕,但今晚表演的一切细节,却又都显得如此不同。

“everybodygetshighsometimesyouknow,

whatelsecanwedowhenwefeelinglow?”

欧美世界,有很多传世经典,只要前奏响起,就能引发全场大合唱。

在任何一个高中舞会上,播放《gimme!gimme!gimme!》,不管你是出生于1970年的老师,还是2000年的学生,都会双手指天,双脚离地,像复诵圣经一样复诵阿巴乐队的经典。

随意走进一家社区街角的小酒吧,如果他们还有摆放在墙边的复古唱机,投个几十美分进去,选择尼尔-戴蒙德的《sweetcaroline》,一分钟后,你便可以看见美国人最团结的时刻。

无视种族、年龄、地区和文化背景的差异,只要你在这个国家生活的时间超过半年,就绝不会对上述场景感到陌生。

每一个文明社会,都有全民共享的、不可磨灭的音乐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