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起码能吃饱饭,还有几个军饷拿。只要在战场上不被打死,几年下来,还是能积攒下十个八个大洋,带回家去,起码也能买上几亩地。
虽说民间自古就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但在这个时代,当兵也算是改变家中贫困生活的一条路子。
而李福在军队里算是脑袋比较灵光的,知道只有活得长才能拿到更多更长时间的军饷,所以打战时他很是鸡贼,本着保命为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倒也在多年的军阀混战中得以幸免,后来更是还弄了个班长的职位。
他之前就算过,几年下来自己寄回家的大洋起码也有小三十块,不敢说让家里起什么新宅,但是将旧草屋翻新一下,买几亩地,将来再给自己找个媳妇也是够了。
但没想到,就是这么区区三十块大洋,还是被人惦记上了。
主要还是他吃了一辈子苦的老爹,知道这是儿子的卖命钱,拿到儿子寄回来的军饷后也舍不得花,只是想着多攒一些下来,等二儿子回来后给他风风光光娶门亲事。
而大儿子媳妇本是当年李福还在家中时,家里收留的从河南逃难来的一个快要饿死的小女孩。李福的父母看着这个家人都在路上饿死了的小女孩可怜,加上也有一些小心思,就收留在家中,准备给他大哥当童养媳。
问题就出在这个童养媳身上。
一般人在快要饿死的情况下被人收留养育,总会有些感恩心思,更是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
而这个童养媳却是个另类,随着年龄的长大,竟然就出落得水灵起来。要说李福家也是穷苦人家,虽说不至于天天挨饿,但是遇到年景不好的时候,饥寒交迫也是难免,仅仅是挣扎着活下去罢了。不然李福也不会去吃刀口舔血的当兵饭。
但这个童养媳却在这种困苦的生活条件下,依然长得有模有样,肤白肌嫩的。村里的乡亲见了也是连连称奇,直呼老李家是祖上积德,捡到宝了。
而童养媳被人夸赞多了,她也就有些自得起来。
这本也没什么,就在童养媳16岁这年,也是就是李福去当兵的第三年,李家就给李福大哥和童养媳完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