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花一怔,问道:“还有条件啊?什么事儿?”
“其实也不算是坏事,米国有一个着名的爱国华人,在华人圈子很有影响力,他在米国号召华人捐助了很多抗日资金,最近要带着这笔资金回国来赠送给国民政-府,校长就是要我们负责他在国内的安全。”
原来,这个时期在米国华人界有个大名鼎鼎的人物。
此人复姓司徒,自小就去米国打拼。
那个时期的华人在米国经常受到白人的欺负,社会地位也很低,而司徒先生则是决心奋起抗争。
于是他就加入了当时在米国的华人帮会组织洪门。而当时的洪门其实是反清组织,在清末有很多革命者加入,年少的司徒先生在其中吸收到了很多革命思想,这深深改变了他的世界观。
而且也是在这个期间,发生了一件几乎影响了司徒先生一生的大事。
当时司徒先生在一家华人餐厅打工,有一天却遇到了一个吃霸王餐的白人无赖。本来吃霸王餐也就罢了,毕竟这个时期的华人屡受白人的欺压,就是找来警察也是你吃亏的事,所以只能暗自骂几句,自认倒霉而已。
但那个华人侍者的低声咒骂却被这个白人听见,这可了不得了,老子吃华人餐厅从来不给钱,别人都不敢逼逼,你竟然还敢骂我,这不是找死吗?
于是那个白人无赖就转身殴打这个华人侍者,而其他白人则是笑呵呵站着旁观。
眼看这个华人侍者已经被打得浑身是血,奄奄一息,而那个白人无赖则是毫无停手的意思。更过分的是,其他喝多了酒的白人还在旁边起哄,声称会为这个白人无赖作证,说是华人侍者先动的手,他属于正当防卫。
这明显是鼓励这个白人将华人侍者活活打死的节奏。
这时刚闻声从后厨赶来的司徒先生见状大怒,奋而出手。
要知道,洪门本质上是帮会组织,进入帮会的人都必须学拳练武,而司徒先生此时已经加入洪门6年,加上其人也是个练武奇才,此时一身外功已经练到劲生气的阶段,而且正是血气方刚的强壮年纪,那个喝得半醉的白人无赖如何是他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