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顿皱起眉头:“那你们是怎么挡住它的。”
“它是很危险,但它没有视力,我们对付它的策略是用声音来回吸引它,这样它就不会靠近此方国。”
另一个矮人为同伴作补充:“但这个方法没法把它彻底赶走,血爵恶名在外,又一直徘徊在边境,现在很多国家因此不再和此方国来往,商队害怕被血爵盯上,都刻意绕开我们走。”他惋惜地叹了口气:“即使我们解决了爱德华兹,这里也很难再恢复往昔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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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很多国家”和“商队”,唐娜瞪大眼睛,但她的叔叔却阻止她继续追问。
“我们现在不用讨论这个。”克雷顿说,他把话题拉回正轨。
既然和血爵打过交道的矮人们都认为血爵不足为虑,那他们应该着重对付潘。
经过简短地讨论,他们决定立刻带着爱德华兹的脑袋去此方国靠外围的农田,将那里当做决战一个十二尺高的怪物的阵地。
田间遍布发青的麦苗,而他们要在麦苗的掩护下挖一些隐蔽的陷坑。
克雷顿一向讨厌兔子,很多骑手都讨厌兔子,因为这种生物会在地上四处打洞,开口和马蹄差不多大,旁边则长着草作为掩护,让人难以察觉。马匹在奔跑时如果不慎踩到兔子洞,它们的蹄子就会正好陷进去,然后因为奔跑的惯性作用把腿折断。
现在,轮到他们使用兔子的战术了。
不需要把潘的腿摔断,只要能让它摔跤,他们就有攻击其要害的机会。
田地经过翻耕,土壤比别处更加松软,体重越大的生物越容易被干扰,他们不用把陷坑挖得太深,只要潘能够踩进去,它的体重会自我完善这个陷坑。
一个超过十尺高的生物必然有一对大脚,为它定制的陷坑范围于这里的猎手们而言没有那么大的影响。
唐娜和克拉拉也加入这项工作,每个人都神色严峻,极力加快挖掘的速度,因为他们不知道潘什么时候会来,所以更要争取在决战前布置阵地。
“吼——”
一声恐怖的啸叫忽然响起。
其过于嘹亮,以至于他们无法分辨声音的方向。不过肉眼可见的景象足以弥补这一点。
在不远处的林间忽然卷起大风,树木如同海上浪涛般沙沙摇动,一道扭曲而庞大的影子在树影中闪动,冲着他们所在的方向行进。
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活,他们不约而同地拿起武器,准备迎敌。
毫无疑问,就算爱德华兹封闭了意识,他也依旧能释放出一种信号吸引自己的援手。
克雷顿将爱德华兹的头颅用一根绳子挂在腰间,狼眼紧紧地锁死在那个即将走出森林的可怖敌人,他伸出右爪的拇指比在那个站在林荫下的身影上,惊骇地发现这个敌人比他们预想得还要大得多。
它起码有十五尺那么高,几乎是狼人的两倍。
即使还未脱离阴影,头部两侧巨大的犄角轮廓也已经彰显了它的身份。
潘来了。
战士们盯着那个身影,他们下意识地握住武器,但手心却总是出汗,让武器的柄不安地轻微滑动。
“记住我们刚刚挖的陷阱位置。”克雷顿和他们一样盯着那个身影:“吸引它往那里走,只要它踩到陷阱,我们就能胜利。”
他努力提振士气,矮人们也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但所有人都知道,陷阱已经没用了。他们是按照十二尺的潘的体型设计的陷阱大小,但眼前这只潘则比那还大得多,也重的多。
他们挖的坑可能还没有对方的脚印深,这还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现在还坚持站在这里没有逃跑,也不过是因为他们不想就此认输而已。
皮列格将眼神收回,后退一步,脸色难看地环视其他人。
“或许我们可以战略性转移?”
“转移?”一个矮人身体发抖,但还是冷笑起来:“它的腿比你整个人还长,你觉得自己能跑得比它快?还是说你打算把爱德华兹还给它?”
皮列格不说话了,他重新关注这个敌人,它的身影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在林间移动着,并不是匀速地行动,而是时不时停下,间隔几秒,才发力冲刺到下一个位置。
这种移动方式简直闻所未闻。
“我们过去。”克雷顿突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