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劳嗽?”余元筝一下就听懂了。
劳嗽就是肺痨,这个病在古代就是绝症。
“嗯,真是可惜了。他才五十几岁,就不得不从朝堂退出。”
“还有别的好夫子吗?”
“晚上等王爷回来,母妃再问问他吧,这些事,男人知道得多些。其他母妃知道的都不如金老大人。”
回到棋雅院,余元筝看到远山和近水正在给世子换衣。
“远山,今早世子吃的什么?”余元筝关心问道。
“回世子妃,今早是百合肉坭粥。”
“嗯,辛苦了。你们伺候好就可以出去了,我留在这儿守着。”
她昨天回门试了试原主的技艺:绣花。
没想到她居然这个也能继承过来,她觉得很新鲜,让姜花把她的绣崩子拿来,她想再试试。
刺绣在现代已经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她可不想把这门手艺丢了,绣些自己喜欢的艺术品也是一种高雅的娱乐。
前世,她小时候学过古筝,还考过了十级,但因为她喜欢医学就没走音乐这条路。但在大学里,她还是凭借小时候的那点技艺参加了几次校文娱活动,赢得了不少掌声。
所以有一项娱乐本领多么重要。
她一边下针一边慢慢思考一些问题。
如果能请到金老大人给父亲做夫子,肯定能让父亲在学业上事半功倍。
他已经不年轻,不走点捷径,很难在科考中脱颖而出。
突然,她想到了个办法。
“姜花。”
“小姐。”门口候着的丫鬟应声进来。
“把我的嫁妆单子拿来我看看。”余元筝这几天都没心思整理她的嫁妆。
“是。”姜花从墙角柜子里拿出来一个锦盒打开。
余元筝一项项看过去。
值钱的东西不多。
“我居然有一个小别院,三个铺子,还有一个百亩的庄子?”她有些惊讶。
“小姐,你忘了?二夫人出生商家,一个铺子是伯府给的,另两个铺子是夫人的嫁妆。那个庄子也是。”姜花有些不明白,小姐怎么会不记得呢?
“哦。记得,记得。”余元筝立刻打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