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一转眼,两个月过去了。
而陆朝安的脚也已经彻底的恢复。
他的脚恢复,就意味着要回部队了。
要不是这次脚伤,恐怕他不可能会有那么长的休假时间。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休假,而是养伤。
这段时间,两个人的感情可以说是快速升温,沈栖暮早就习惯了陆朝安的存在,压根没想过他离开的场景。
自从陆朝安的腿不需要再拄拐杖后,都是他在做饭。
偶尔沈知也会做几顿。
而沈栖暮这个厨房小白,当然是自觉的承担了洗碗的责任。
这天早上,刚好遇到沈栖暮休息。
沈栖暮洗了碗出来,见陆朝安正在打电话。
“报告团长,腿伤已经恢复了,是的,随时可以归队。”
“是,好的,我会尽快。”
“好,没问题,三天后我一定准时归队。”
沈栖暮一听,心里已猜到了个大概。
她故作轻松的问,“要回部队了吗?什么时候走?”
沙发上的陆朝安神色有些黯,动了动嘴巴,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最后握了握拳,还是说道:“嗯,连队里积压了很多事情,马上要过年了,部队要进行年终拉练,团长让我三天后回去。”
三天后吗?还真是赶呢。
“暮暮,对不起,只能陪你三天了。”
沈栖暮掩下眼里的不舍,再抬头,已经是笑容满面了。
“没关系啊,早晚都要回去的,既然你马上要走了,那我们得好好想想,这三天要做点什么有意义的事。”
说起来,因为陆朝安的腿,两人交往三个月了,也没真正的约会过。
要不就趁着这三天的时间,两人约约会?
“那暮暮想做什么?”
“要不今天就开始吧,反正现在还早,我们去步行街那边逛逛,顺便看个电影,吃个饭?”
“嗯,暮暮说去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对于陆朝安来说,只要是和沈栖暮在一起,做什么他都是开心的。
两人都是第一次约会,但比起陆朝安的什么都不懂,沈栖暮却熟悉得多。
大学几年,身边那么多同学,尽管没亲自体验过,但还是见过的。
这无非就是两人看看电影,吃吃饭,逛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