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稿(已修改)

两个人逐渐熟络。

当然,主要是江歌一个人在喋喋不休。

江歌来自于一个贫穷的家庭,家里一共十一个孩子,到第十个全是女孩儿,一直到最后,才生出一个耀祖。

姐妹们的日子越来越难过,别说上学,就是连饭都吃不饱。

知道自己要被嫁给一个五十岁老汉之后,江歌也不是个被压榨的性子,便立刻打算跑了。

是真的连夜跑路。

她读书的时候,听说港岛特别富裕。

虽然现在两地不通,但又听到出去打工的人说港岛可以偷渡过去,她就起了去港岛的心思。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收拾起包袱,只装了一锅馒头说走就走。

江婉的长裙因为不方便行走,被江歌直接从裙摆撕开,撕成了一个看起来有些奇怪的到脚踝的中长裙。

两个人坐在火车站门口的地上,江歌依旧在喋喋不休。

过了很久,她终于说完了自己的一段往事,这才有空问起江婉。

“你呢,你家在哪儿?”

“我不知道。”

“那你家里有几口人?”

“我不知道……”

江歌看江婉一问三不知,不仅没有疑惑,反而还十分神经大条地哈哈大笑。

本来有些妖气妩媚的狐狸眼,此刻却因为她的傻笑也跟着豪爽傻气起来。

她搂着江婉的肩膀,笑道:“你怎么什么也不知道?你难道还是个孤儿不成?!”

“就这样吧,以后我就是你姐!”

“叫声姐姐听听!”

“哈哈哈哈哈!”

她发出了豪迈的笑声。

江婉不知道为什么,也想跟着笑,便露出了一个温婉清浅的微笑。

两个人已经走了一天一夜的路,走得两腿都哆嗦,肚子也填不饱。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却都那么开心。

……

与此同时。

港岛。

迟家的摩天大楼内。

“你快看嘛!”

“看我今天的衣服,好看么!”

李小婉已经从男孩的板寸,留成了到下巴的短发,穿着裙子在迟嗣面前转来转去,十分乍眼。

迟嗣原本是最讨厌别人打扰自己工作的,但自从李小婉来了之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不仅让李小婉随意出入他的办公室,就算被打断工作,也只会愉悦,不会气恼。

“好看的。”

迟嗣非常配合的说好看。

记忆中,自己总是不会夸奖江婉。

不是因为讨厌,是因为自己脑子里实在没有那根弦,他不知道这样江婉会生气。

最后,江婉直接把自己憋病了,郁结于心吐血不止,自己才知道江婉很在意这些。

从那之后,他就总会时不时地夸赞江婉。

之前觉得感情有害的药,现在想想,却那般甘甜难忘。

可惜,李小婉什么也不记得。

想到这里,迟嗣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他伸出长臂,李小婉便直接跑过来,坐到了迟嗣的大腿上。

“那就奖励你一个吻好了。”

她探出脑袋,想要吻迟嗣嘴巴,但迟嗣却下意识躲开。

“哈?”

“迟嗣,你不上床就算了,连亲亲也不行啊?!”

“我们都在一起半年了好不好!”

李小婉十分不乐意,她拍了拍迟嗣的肩膀,直截了当表达出自己的不满。

只是美人即便是生气,也依旧无比的动人心弦。

迟嗣却依旧定力十足,他只是露出了一个淡到几乎看不出了的微笑,道:“一切都结婚之后再说。”

其实他不是保守的人,主要是……

不知道为什么。

每次看到这张脸,他都觉得——

好吧。

他自己也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一切感觉都…太微妙了。

李小婉切了一声,直接从迟嗣的怀中抽身离开,最终还不忘一直碎碎念。

她背对着迟嗣,眼神微暗。

果然,哪怕有这张脸。

也还是不行么?

算算时间,江婉应该也差不多快要到了。

她抹去了那些盗墓贼的记忆,没人知道墓室里还有一具几千年不腐的尸体。

这样,就没人能发现自己的不对劲。

忽然出现的原身,和已经陪伴左右一年的转世,迟嗣到底会如何抉择呢?

现在看来,还是原身江婉更胜一筹。

那如果……

她毁了江婉呢?

想到这里,李小婉的笑容微微扩大。

但等到秘书转过拐角的时候,她又恢复了刚刚可爱洒脱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