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包里有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啊?
先拿出来,叔叔替你保管。
我打开书包,将书包里仅有的不到3万块钱递给了我的叔叔。
我很自然的递了过去,叔叔突然瞪大了眼睛。
这是什么呀?
钱啊,这是我在附上阿姨家逢年过节,阿姨给我的红包,这个钱我始终没花。
是你的零花钱吗?
不是的,零花钱是零花钱,这个钱是逢年过节阿姨给我的红包,刚才我已经说过了呀。
哎呀呀,这个钱你自己保存着吧。
贺叔叔对我说
这是贵重物品,我一个小孩子也没有那么多用钱的地方,就交给你支配吧。
说完,我把钱递给了叔叔,叔叔立马就拦住了我,轻缓的对我说道:
这钱是你阿姨留给你的,你就当零花钱吧,叔叔,我不替你保管,这是你阿姨给你的,叔叔上前一步将我的书包放在了我的卧室衣柜里。
叔叔家没有阿姨家好,你就将就住吧,你阿姨有钱,家里生活条件都非常的富裕,一定奢华。
叔叔带你看看客厅,我和贺叔叔来到了家里的客厅,坐在了客厅茶几两旁的沙发上。
刚坐上沙发上,贺叔叔就捂着胸口。
你怎么啦?
我很焦急的问贺叔叔。
我心脏病发作了,没事的,不用担心。
随后他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小瓶,他从头上戴了一个东西,他脖子上一个小药瓶。硬塞到了自己的嘴里。
给我吓够呛,随后我就拍了拍他的后背让药顺了下去。
哎呀,老毛病了。我一感觉不对就赶紧吃药,我那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犯病了,以前都是酒后心脏病会发作,很长时间都不喝酒了。
叔叔不行去医院吧!
到医院去拍个片子,拍个什么心电图什么的检查一下血压。
没事,一会儿就好了。
叔叔,这太可怕了,你在家如果突然突发心脏病,如果你不能够及时的给自己送药,多可怕呀。
以后你别喝酒了,身上要常备这些药啊。
对呀,我都不离身。
这个药叫做速药救心丸很好使的,这是我常备的药,我都拴在脖子上。
当年我老婆生完我儿子之后,就和我离婚了,从那时起我的心脏更严重了。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呀,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丈夫和一名优秀的儿子,是一生的事业和必修课呀,而一个优秀的丈夫和优秀的儿子的标准之一就是如何去权衡家里的婆媳关系,让自己的老婆和自己的妈妈和平的相处,如果这个关系权衡不好啊,家里就不会得到安宁,所以呀,夫妻之间离婚产生裂痕,最后在所难免,当年我在外工作,为了家庭的生计,没有办法照顾我的老婆,而我的妈妈呢,又看不上我的老婆,所以当年在他坐月子的时候受尽了委屈,他坐完月子一年之后,就去我上班的地方找我,说什么也要带孩子走,跟我离婚,你还要跟我离婚。咋的,我对你不好吗?我常年在外头打工,拼死拼活的累死累活的把钱都交到你的手里,加到交交到家里。咋到这个时候孩子还不到两岁,你就要跟我离婚,为什么呀?难道你外头有人了吗?还是我对你不够好?我的老婆听我这么一说就暴跳如雷,我他妈之所以跟你离婚,你还不知道吗?当初要不是你妈妈没有好好照顾我,我也不至于到现在落下了病根,当时我很生气,我在外边拼命的赚钱,我老妈再不好做的再不到位,她也是我的妈妈,我就放下狠话,对你怎么不好了?我妈妈没有尽心尽力照顾你吗?你不领情你这个女人简直不可理喻,就离有什么大不了的。明天去起诉离婚你也可以单方面诉讼。就这样,我的老婆带着孩子要求和我离婚。
当时我一气之下便同意了。
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判给了我的妻子,所以法院通常会倾向于让母亲直接抚养,因为尚未达到两岁,两岁之后一般超过两岁的法院则会综合考虑我们之间双方的抚养能力和孩子自身的情况才能做出最适合的判决,而我离婚后,对于我儿子仍有教育保护等等义务。我的母亲对于这个判决也没有什么异议,孩子给他就给他吧,虽然是判给了我的妻子,但是后来我的我的前妻经常以工作为由出差为由,把孩子送到我这里,也可以说我的孩子是由我抚养到成年的,所以我是既当母亲又当爹那几年了,硬生生的是替他把孩子抚养大,我为了赚钱养活这个孩子,我常年外出打工,曾经有一段时间都把孩子送到了托儿所,此时的贺叔叔把我当成了倾诉的垃圾桶,对他媳妇的抱怨,满腔的抱怨都向我倾诉了出来。
天涯,你不知道啊?
其实啊,我也挺难的,虽然法院把孩子判给了我的媳妇,但是我的媳妇根本就不管呀,天下呀,哪有那么狠心的女人呢?当然有。我的这个前妻呀,就是这么狠的女人啊,我妈妈常骂我,这孩子法院判给了他妈妈,他妈妈怎么又把孩子送给你了?就应该他妈妈抚养……
小主,
但是看在毕竟也是自己的孩子,我就没有和他计较那么多,所以我省吃俭用把孩子拉扯大。
那后来呢?
我很急切的问叔叔,后来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后来,孩子翅膀硬了。
飞到他妈妈的身边了,被他妈妈接到了天津去读大学了。孩子现在跟我仇视啊,是我没有照顾好他妈,他妈妈才会跟我离婚的,是我没照顾好我他妈一个大男人操我他妈要出去养家糊口,我哪能一年四季在家里陪老婆呀。所以老婆没在我陪伴之下在家里跟我的妈妈的关系又处得不好所以我是失败的丈夫我又没把我的妈妈和我的老婆之间这种婆媳的关系处理好,所以最终婚姻破裂或者是离婚,那是必然的结局。
把我一个人孤零零的撇到了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