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壮汉便节节败退,浑身多处被划伤,衣衫褴褛,往外渗着鲜血,变得狼狈不堪。
姜萌越打越起劲,见差不多了,习惯性一刀砍向头颅收尾。
“刀下留人!”
观战的君或及时叫停,这明显是条大鱼,活着可比死了有价值。
姜萌收手不及,只能半路改道,刀锋贴着壮汉头皮斩下,一路势如破竹,镶嵌进肩膀一寸才止住。
“啊——”壮汉狂叫。
这一刀姜萌用了十成十力道,即使中途卸力,也有七成力道。
“喊什么?生怕人不来是吧?诺大个块头,跟只弱鸡似的。”
君或无语凝噎,人家肩膀都被砍断了,你说他喊什么?
不过,怕来人倒是真的,他提起砖头回到巷子里,给地上那两个怂包一人脑袋上来一下,见拍晕了,这才满意丢掉。
姜萌拿刀在壮汉身上擦了两擦,把上边的血迹都给擦干净了。
然后提起大块头往巷子里拖。
“二弟,我们得马上离……”
说到“开”字时,声音不觉轻了下来,因为她看到君或已经把地上那两个怂包捆到后车座上,人也推着自行车准备跑路。
“大嫂,这里距离附近的派出所不算远,刚才枪响,我们得赶紧离开。”
“哦,我也正是这个意思。”
姜萌一手刀砍晕壮汉,随意提着搭在前杠上,利索骑车离去。
“二弟,跟上我,有这几个累赘,我们只能走小路了。”
君或自从接触大嫂,被震惊了一次又一次,比他这辈子加起来的次数都多。
难道大哥是对平稳日子过够了,就喜欢这种别具一格的新鲜感?
车尾巴很快消失在巷子里,派出所的公安战士们姗姗来迟,只看见一地的血迹。
“这是凶案现场?”
几人齐齐变脸。
队长沿着血迹行走,又在墙上发现一处弹孔,神色更加冷凝。
“你们去附近找一找线索,一定要多加注意,歹徒手里有枪。”
“是。”几人快速散开。
队长是位退伍军人,以前在部队主要搞侦查,他利眼如炬,很快发现地上的车轱辘印子。
天气又干燥了半个月,地面尘土飞扬,自行车走过的印子很是明显。
尤其,刚才遁走时,车上有重物,痕迹更加突出。
“这难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