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觉得这个合理吗?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话你又不是第一天听,我借出去的钱三年没问过,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我在这三年内不缺钱所以没要,三年后资金出问题了,想起来有欠款没收,所以去催债。
这一条最不合理的地方就在于你只有吃到这个亏才会知道有这一回事。)
(首先我再一次重申一下,不是说借出去三年就要还,而是已经到了约定好还钱的日期又往后拖了三年;你要是借钱出去没有明确规定还款日期,一般默认的诉讼时效是20年。
接下来划重点:且在你告他时,他为了不还钱,主动提出了诉讼时效的事法院才会驳回你。
这说明他是懂法的!!!他就是真的故意不想还钱!!!
民法典中规定的是,必须被告主动提出诉讼时效,法院才会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查,被告不提,法官看出来了,是允许提醒被告还有诉讼时效这么一回事的。
请问这个时候你是选择纠结法院判决还是直接去干这个故意欠钱不还,还利用法侓来逃避的好朋友(亲戚)。
合不合理我们说了不算,我们目前能做的就是依照当前的规定来选择一个最方便的法子维护自身的利益。)
(那我要是借个千八百万直接润出去等三年后再回来岂不是不用还了?)
(......, 你只是人不在国内又不代表人家不会催你。)
(我可以直接失联叫家里人报失踪,只要不销户就行。)
(???你是看不起天网系统还是看不起国家机器,原本是欠钱,现在直接变成诈骗,好好的民事纠纷被你搞成刑事犯罪也是厉害。)
(人家借你这么多钱回头发个消息发现你给人家拉黑,就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你了谁还等你三年。起诉,缺席审判就行。)
(这只是法院不帮忙讨债不代表你不欠别人钱了,三年后该还还是得还的,就看对方怎么催债了,你这借个千八百万的,要我是债主,高低得请人去跟着你。
虽说欠钱的是大爷,但你太过分的话容易天黑半路被套麻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