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深吸了一口气,“所以生日的时候,我觉得母亲才应该是主角,她承受了极大的痛苦,才有了我们,正是我们的出现,占用了她大好的青春年华,连睡一个安稳觉的权利都没有,等把我们养大,她又为了柴米油盐而到处奔波,到了终于可以歇歇的时候,身子却又累垮了,终日病痛缠身,所以我以后要活得轰轰烈烈的,不光是为自己而活,还要替我妈活着,我知道她一定看着我呢”。
说着说着女孩的声音就有些哽咽了,果然女孩还是没有原谅她父亲,对他是只字不提,看小芳情绪低落,小天连忙转移话题,“那我送什么好呢,她家庭条件都挺好的,什么也不缺,再则是我也没什么钱买礼物。”
家庭条件好,那就是送给星怡姐了,“哦,那你就买些不是太贵的,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再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如果她真的在乎你,就不会太在意你送的礼物了。”
下午听了小芳的话,小天回到家里就在爷爷的屋里翻箱倒柜的找着东西,终于在书架的上面找到了需要的手札,这是一本空白的手札,这本手札微微泛黄,纸张是之前流传下来的,至于是什么年代的,就无从得知了。
小心的将手札展开,又找了几张白纸,小天在上面打着草稿,反复练习了几次,才郑重的在手札上写了起来,如同完成一场神圣的仪式,直到写完了小天才长舒一口气。
看着手札上面潇洒飘逸的字体,心里也挺满意的,只是总觉得差了点东西,小天研究了半天才发现,虽说字写的不错,上面缺少了印章,总是差点意思,又想起什么,等待墨水干了之后,小天合起手札往后山跑去。
找到太爷,盖了上清灵宝大法司印才心满意足,再好的字画,也要有人品鉴不是,虽然找不到名人的印章,但法印上的刻画隽永而又古老,带着一丝神秘,小时候看张天师的电视剧,小天曾经调皮的把“五雷印”印在手上,想着去降服山野鬼怪。
之所以送这份礼物,是因为想到之前编理由,让宋涩花帮我抄歌词,这种手抄的礼物,是成本最低了的,但是效果有时会出奇的好,怪不得自古以来的书生都愿意送诗词,因为这个成本比较低,一般都是可以负担的起的。
趁着晚上临时来电,小天赶紧把相机电池充了电, 明天用完就要还回去的,毕竟这么贵重的东西,弄坏了就不好了。周末一早小芳就来喊我去拍照,昨天她把摄影材料看了一遍,提高技术最好的办法就是实战了,不过这数码相机,最多也就练习一下构图思维,至于一些参数数据的掌握,还得是用单反来拍照,整整一个上午,直到把内存卡拍满了,女孩才停下来休息。
“小天哥哥,你说怎么才能挣钱呢?”
“怎么突然想到这个了?”
“没什么”
看着女孩恋恋不舍的目光,小天明白女孩是想要买一部自己的相机,“别想那么多了,等我们长大了,就可以挣钱了,到时候我送你一部最好的相机。”
“真的吗,谢谢你,小天哥哥。”女孩捧着下巴,开心的幻想着。“对了,小天哥哥,你下午去乡里,能不能带着我一块啊,我想丹丹姐和星怡姐了”
“好,那走吧,赶紧回去吃饭”,丹丹和星怡算是小芳屈指可数的女性朋友了,平时小天不在家的时候,小芳跟村子里的人都不怎么来往的,主要怕别人看她的眼神,所以小天回来她才这么缠着小天。丹丹是因为知道病痛的折磨对小芳是多么的残忍,毕竟丹丹爸就得了重病,宋星怡对小芳完全是出乎于同情,还有作为女人的怜悯,她看的电视剧,男女主角,不是得了绝症,就是出了车祸,不知道让那些电视剧骗了多少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