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芙妮淡定的关上了教室的门,随即挥动自己的魔杖在房门上落下了禁止他人进入的魔咒。
她顺手将自己的小提琴放在了一旁的课桌上:“刚才我来的路上,遇到诺特了。”
布雷斯眼神晦暗了一瞬,转过身看向了达芙妮:“他逼问你了?”不出意外的话,是有关于印记的事情。
“是啊,他都将魔杖抵在我的脖颈上了。”达芙妮捋了捋自己金色的长发:“我找他询问理由,他说是因为你手臂上的印记,布雷斯。”她抬步走到了讲台边,拖出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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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我故意的。”布雷斯直截了当的承认了,他将眼神飘向了不远处仍旧在笔记本上书写的奥斯汀:“反正依着诺特的聪明劲,发现印记也是早晚的事情,与其因为过度隐瞒导致发生意外,倒不如尽早将这个秘密暴露在他的眼前。”
诺特那小子心可黑着呢,若是瞒的久了,发起疯来,亲爱的还得多费时间安抚他。
“所以,我就成了那个被威胁的可怜人啊。”达芙妮轻叹了一声:“布雷斯,我们好歹是一伙的,下次你算计的时候,可别忘了告诉我。”
“下次一定。”布雷斯扯出了一抹职业假笑。
“啧...”达芙妮看出了这次是布雷斯故意的,暗自在心中骂了一句:醋包。
她不就是扯了扯奥斯汀的衣袖,顺带担了个奥斯汀恋人的名头罢了。
奥斯汀将视线从笔记本上移到了布雷斯的身上:“别废话了,赶紧进入正题吧。”之前抛出的几个论文题目,还真让汤姆·里德尔捣鼓出了基础概念,这非常值得埋头研究。
“好的呢,亲爱的。”布雷斯给奥斯汀抛了一个媚眼后,再看向达芙妮的表情瞬间正经了起来。
目睹全过程的达芙妮:...果然是善变的男人,这变脸速度还真是让人惊叹不已。
“达芙妮,现在我们来讨论你接下来夺得格林格拉斯家主位的第一步吧,你是怎么想的呢?”
“第一步?当然先杀了我父亲的私生子们。”达芙妮笑容依旧,语气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