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个莫名其妙的由头骂了赵高一顿,方明最后踹了一脚背篓才施施然然的离开了。
赵高看起来太老实,讲话也是一板一眼的,这让方明觉得十分无趣,欺负起来都没点兴奋劲,着实无趣的很。
因此方明这才没有继续欺负下去,想着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反正他有的是时间,这群人被他骂几句打几下那是他们的福气,别人都求不来的 真是便宜这群人了,毕竟自己这双手可是用来写字作画的,尊贵的很,这群人一辈子都接触不到书和笔,不像他这些东西是从出生就有的。
有些人啊天生就没那个命,不像他,祖母可说了他是命里带福气的,天生啊做官的命,因此方明觉得自己不用努力读书都行,命里自带的东西谁都抢不走,是他的终究是他的,现在不过就是福气晚点到而已,他反正才弱冠,等得起。
方明一向都对自己非常满意和自信,还好赵言不知道方明心里的想法居然是这样的。
不然赵言高低要感概几句,不管什么时代总有“普信男”。
方明正顺着街道寻找下一个泄愤对象呢,走着走着就转回了刚刚走过的街道。
之前人明明还不多的,突然人就变多了很多,本来就拥挤的街道变的更加熙熙攘攘,甚至有几个人都不长眼的踩到了他的鞋。
这让方明怒火中烧,这群人怎么敢的啊,他方明的鞋他们都敢乱踩,正准备骂人呢,就又被旁边的大娘挤了一下,刚刚踩到他鞋的人瞬间就不见踪影了。
“真是晦气,本来人就烦,还挤挤挤挤挤,真是一群粗鄙的人。”方明骂骂咧咧。
等到他好不容易终于挤出人群,这才看到了赵言。
方明有些意外,这才没过多久,刚刚那个无趣的人的旁边突然多了一个长相俊美的少年,虽然穿着寒酸的衣服但是整个人却格外有精气神,看起来和那无趣的人关系还挺亲密。
有趣,实在有趣,今天总算找到一个可以欺负的人了,方明暗自得意。
听着赵言口中的吆喝,方明这才明白原来刚刚那个奇怪的东西叫事事如意,简直就是装模作样的名字,呵,没文化的人才会起这种名字,方明对此非常不屑。
居然还这么大阵仗的搞什么不要钱的试吃,害得那群没见识的人挤来挤去,居然还敢踩他的鞋,都怪这个狂妄自大的小子,没有这小子搞的这些事情,他方大少爷何必受这个苦。
鉴于今天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方明就想偷偷放暗箭来欺负欺负赵言,人小就要多吃点苦头。
看着大娘第一个就冲上去试吃,方明就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