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轵邑的仲秋灯会都是整个大荒最热闹的,街上的人群熙熙攘攘,擦踵摩肩。
白泽小心翼翼地把岁岁护在身旁,生怕有鲁莽之人冲撞了岁岁。
岁岁驻足在摊贩前,挑了许久,终于拿起一个流苏发簪,说,“白泽,我想要这个。”
白泽不以为然地取出一枚金贝递给小贩。
小贩吃惊地看向白泽。岁岁睁圆了眼看着那枚金贝,想都没多想就从小贩手中取走,塞回白泽的掌中。
“一个簪子而已,不用那么多钱!”说着,她又从怀中掏出一枚玉贝递给白泽,“喏,一枚玉贝就足够了,你这样会吓到人家的。”
白泽愣了一下,把玉贝递给小贩,“真的够吗?”
“够!够!”小贩点点头,笑盈盈地把簪子递给白泽,“尊夫人真会持家。”
岁岁难掩得意之情,面上又故作矜持,“谁说我是他夫人。”
白泽倒也不气恼,扳过岁岁的脸,一脸严肃地把簪子插入岁岁的发髻,又顺手捋了捋岁岁额间的碎发。
“好看吗?”岁岁抬起头问白泽,正对上他灼灼目光,只觉心口一阵急跳,面颊泛起一层红晕。
“好看。”白泽顿了顿,又一本正经地补充道,“簪子和人都好看。”
岁岁装作没听见,压着唇角的笑意,拉起白泽的手,说,“去石桥上看看。”
“好。”白泽笑应着,反握住岁岁的手。她的左手小巧玲珑,柔软细腻,不似右手因握剑习武而生了硬茧。
从前他总喜欢握着岁岁的手,若是左手,他就轻轻握着,又用指腹有意无意地摸索着她的手背。若是右手,他就喜欢一遍又一遍地抚着她指腹的茧子,心生怜惜,可又不得不硬起心肠督促着她好好修习。
白泽的指尖触及她掌心密布的疤痕,深深浅浅,搅乱了掌纹。岁岁素来怕疼,他简直不敢想象当时她该有多痛多害怕。
“痒!”岁岁抽出手,不满地回头瞪了他一眼。
“还会疼吗?”
“不疼。”岁岁望着远处的灯火通明,不在意地说。
白泽似乎对她的心不在焉略有不满,他拉住岁岁的胳膊,一脸认真地问,“你为何一定要留下这些伤痕?”
“为了铭记。”
“为了铭记?”
“对。”岁岁收回视线,同样回以真诚的凝视,说,“我非但要在心里牢牢地记住你,我还要把与你有关的过往痕迹都留在身上,成为我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