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声音不大,但却带着很强的压迫力。
听到这话,朱天宇呼吸都屏住了。
他以前看小说,老听到里面什么气势不气势的,总感觉是吹牛,现在才发现,原来真有人有气势的。
林城却是视若无睹。
这位御姐虽然看着凌厉,但想压倒他,还差了点。
过年的时候,市府是要团拜会的,他借着老爹的福,跟***都说过话,那才叫谈笑风生。
“是的,但驻唱就我一个,我朋友是想当服务员,都是暑期工。”
“暑期工?”
女子眉头又皱,想了想道:“也行,暑假确实也缺人,不过唱功要过关,你先唱一首我听听吧。”
“需要开伴奏吗?”
“不用。”
林城摇摇头。
他最拿手的就是弹唱,完全不需要伴奏。
林城当即拿出吉他,简单地弹了个和弦,找了下手感,就弹唱起来。
“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开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
当然还是周传雄了。
这首《黄昏》,也是心目中除了《青花》之外,雄哥最好听的一首歌。
随着弹唱的开始,众人都不由听得入神了。
林城的唱歌天赋倒也没有高到天人的地步,但他的嗓子很有特点,类似一点点的烟嗓,平时感觉不出来,但只要唱起歌来,就能带给人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而黄昏本来就是表达了时光流逝,岁月变迁的意境,二者相加,不止把女子听愣住了,更是差点把朱天宇眼珠子听出来。
不是哥们,咱们平日里都是一起翘课,一起偷懒的,结果你偷偷玩心眼是吧?
他知道林城以前上过兴趣班,但不知道他唱歌还有这么一手啊!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有点味道啊。”
女子更是眼前一亮,忍不住当场就赞扬起来。
像他们这样的清吧,没法靠酒精和美女,那句只能靠环境了。
驻唱歌手,就是环境之一。
“再来两首,只要合格线以上,我就要你了。”女子拍板道。
林城点点头,很快又是一首青花,一首张学友的吻别送上。
听完之后,女子甚至直接鼓起掌来,道:“小伙子,你这可不止水准线之上了!你,我要了!晚上七点到十一点,四个小时,我给你4500!客人要是点单,一首100,你分50。你觉得能接受吗?”
“能。”
林城沉稳地点点头。
当然能了!
这价格,他上辈子也没有啊!
重生前的他也干过驻唱,但那些音乐学院毕业不好找工作的人,卷得自己亲妈都不认识了,tm的底薪三千都抢着干!导致他这种二把刀,底薪只给一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