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姬发

一、简介

周武王姬发,是西周王朝的开国君主,他的生平充满了传奇色彩。作为周文王姬昌与太姒的嫡次子,姬发不仅继承了父亲的遗志,还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和军事手段,成功地推翻了商朝的统治,建立了周朝,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新纪元。

二、人物生平

1、先周崛起与继位

周武王姬发的出生年份虽不详,但他的成长和崛起却与周国的强盛紧密相连。在周文王姬昌的治理下,周国逐渐强大,形成了“天下三分,其二归周”的局面,这为后来灭商奠定了基础。姬昌去世后,姬发继位,成为周武王。他继续重用贤良,以姜太公(即姜尚)为军师,弟弟周公旦为太宰,同时召公、毕公、康叔、丹季等良臣也各当其位,使得周国的政治蒸蒸日上。

武王继位后,不仅对内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还对外积极争取联合更多的诸侯国,以壮大自己的力量。他审时度势,为灭商做了充分的准备。为了便于进攻商都朝歌,武王在沣水东岸建立了新都镐京(今陕西省西安市),这一战略决策为后来的伐纣战争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孟津观兵

周武王即位后的第二年,他率领大军先西行至毕原(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文王陵墓祭奠,然后转而东行向朝歌前进。在这次行军中,武王在中军竖起写有父亲西伯昌名字的大木牌,自己只称太子发,意为仍由文王任统帅。这一举动不仅体现了武王对父亲的尊敬,也显示了他的谦逊和策略。

大军抵达黄河南岸的孟津(今河南省孟津县)时,有八百诸侯闻讯赶来参加。人心向周、商纣王孤立无援的形势已形成,诸侯均力劝武王立即向朝歌进军。然而,武王和姜尚却认为时机还不成熟,他们担心仓促进军会导致失败。因此,在军队渡过黄河后,武王又下令全军返回,并以“诸位不知天命”告诫大家不要操之过急。这次灭商预演,史称“孟津之会”或“孟津观兵”,它不仅展示了周军的实力,也进一步坚定了武王灭商的决心。

3、武王伐纣

孟津观兵后,武王一面加紧练兵,一面派人去探听殷商的动向。经过多次探听,武王得知殷商已是“谗恶进用、忠良远黜”,内部矛盾重重,分崩离析。他觉得征伐纣王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决定发动灭商战争。

武王即位后第四年春天,他拜姜尚为帅,发兵五万渡过黄河东进。大军到了盟津,八百诸侯也率兵前来助战。武王在盟津举行了誓师大会,向全体将士发表了被后人称为《牧誓》的着名誓词。他痛斥了纣王的暴政,号召将士们奋勇杀敌,为天下苍生谋福利。

誓师典礼结束后,武王便率大军浩浩荡荡地杀奔商都朝歌。一路上势如破竹,很快便打到了离朝歌只有70里的牧野。双方军队在牧野附近摆开了阵势进行决战。纣王虽然拥有70万大军,但这些军队中一多半是临时武装起来的奴隶和从东夷捉来的俘虏,他们对纣王恨之入骨,不愿为他卖命。因此,两军刚一交锋,奴隶们就掉转矛头,纷纷倒戈投降,配合周军攻打商军。纣王所谓的70万大军顷刻间土崩瓦解。

牧野战败后,纣王逃回朝歌,感到已没有回天之力,便命人将宫里珍宝都搬到鹿台,然后放起火来,自焚而亡。朝歌的百姓闻听纣王已死,便列队欢迎周军入城。武王入城来到鹿台,看到纣王的尸体便连射三箭,并砍下纣王与妲己的脑袋,悬挂在宫廷外的白旗下示众。纣王的两个宠臣恶来、费仲也被斩首。从此,延续了600多年的殷商王朝彻底灭亡,史称武王克殷。

关于武王伐商的史实,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的利簋可以证明。利簋又名武王征商簋,为周武王时期有司(官名)利所作的祭器,1976年出土于陕西临潼。利簋腹内底部铸有铭文4行32字,大意为:武王伐商,甲子日凌晨岁星正当其位,宜于征伐;战胜商朝八天后的辛未日,武王在当地的军队驻地赏“有司”利以铜,利用铜来铸造宝器以纪念这件事。这段铭文与《尚书·牧誓》、《逸周书·世俘》等文献的记载相吻合,证实了武王伐纣的历史事件。

4、灭商建周与分封制

周王朝建立后,武王定都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并追封父亲姬昌为文王。为了巩固政权和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武王决定按功行赏,调整统治集团的内部关系,实行以周王室为中心的分封政治制度。他先后分封了姜太公、周公旦、召公奭等功臣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这些诸侯国在周王室的统治下,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管理体系。

武王的分封制不仅安抚了殷民,还兴废继绝,把焦、祝、蓟、陈、杞等封国封给有功德于人民的古代帝王的后裔,以鼓舞民心。同时,他还通过移民实边的策略,将齐、鲁、燕等国作为周在东方新的领域,以开发区域、足食足兵并牵制殷民族的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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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的分封制对周朝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它确立了周王室的统治地位,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联系,促进了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同时,分封制也为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制度奠定了基础。

5、宗法制度与井田制度

除了分封制外,武王还实行了宗法制度和井田制度。宗法制是一种按照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权利继承制度,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一制度在周朝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管理体系。它不仅区分了贵族之间的亲疏关系,还确定了他们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中的地位。

井田制度则是周朝经济方面的一项重要制度。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这一制度确保了周王室对土地的控制权,同时也保证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生活稳定。

武王通过宗法制度和井田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巩固了周朝的统治基础。这些制度不仅维护了贵族的特权地位,也保障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权益。它们共同构成了周朝社会制度的基石,为周朝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6、礼乐天下与文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