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归去来兮陀太峪

且隋 玄武季 2781 字 1个月前

这,也是逝去之贵人,一归之所在。

一归,即第一次葬于光天化日之下是也!

小主,

有点像天葬,但真不是天葬,只是把身体交给自然。

此时,那包裹奢华的少年身体,已经被勇士们抬着,放到了平谷中央的天台之上。

正当壮年的的首领大屋作,和自己的汉人妻子阿玛格王蔻,死死抓着那双早已无息的孩子双手。

他们泪水横溢,又忍不住嚎啕大哭。

长辈在晚辈丧礼上大哭,在靺鞨族是可以的,一点儿都不失体面。

这既是风俗,也是人伦。

但是,按照族里习俗,如果是长辈死了,靺鞨人不仅不能悲戚,而且要兜着圈子歌舞而送。

但若是年轻人死了,那情况就会截然相反。

想来那风俗之始,皆是源于弱小民族,人生、繁衍艰苦所致。

年轻一代,始终是小民族的最大希望所在!

更何况,终究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定是痛彻心扉之事。

所以,长辈亲人长号不已,也是说得过去的。

风俗如此,倒也暗含边地民族生存哲学和伦理人情。

阿玛格本名王蔻,是五姓七望中太原祁县王氏掌堂之三女。

机缘之下,大屋作少年西游,与蔻一见倾心。

王氏掌堂,一方面暗下受隋帝为江山社稷安稳所托,又出于家族经济发展的仔细考量,因而最终还是答应了大屋作之父——上一任首领尼古机的提亲。

于是,王蔻便这样出边,成为了粟末靺鞨这一支的现任首领夫人。

阿玛格,是粟末首领夫人的敬称,意为五谷之母。

因为粟末靺鞨族,是典型的终身一夫一妻制。

所以王氏蔻,尽管身为外族之人,但其地位无比贵重,且颇受族人尊崇。

大屋作和王蔻,少年慕艾,又成眷属,恩爱异常,双方十六岁之时便喜得贵子。

按照族规,取名阿布契郎,靺鞨语泰徒山之鹰的意思。

这孩子,生得玲珑剔透,自幼聪敏异常,颇有过目不忘之能。

又因为身在战事频繁的边地环境之中,所以自幼骑射娴熟,勇力非凡。

但是,人生总有不如意之处。

孩子的命运,还是被那唱诗人塞满吉,在孩子四岁生日之时的占卜中,不幸言中。

“太直的松柏,容易被风吹弯;太美丽的雀鸟,总先被猎人追赶。鹰啊,箭矢就是深山的召唤……”

其实,翻译成人话,就是这死孩子“过慧易夭,夭必箭矢”。

当事之时,做为争斗不息、危险丛生的边地之民,夫妇二人对此却不置可否。

只是,特意加强了孩子的贴身看顾。

就在那时候,同龄的胡图鲁和娥渡丽被特意选中,安排在阿布契郎身旁近身侍卫。

胡图鲁为外,娥渡丽为内。

六月成日,阿布契郎随着其父带领族中战士两千骑,又一次大败句栗(高句丽)王族大兴军三千,并连取扶余故地两城而还。

载誉归来,举族欢庆。

然,喜极生悲。

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一枚小小的不起眼的箭头之伤,引发了阿布契郎连续高烧。

大屋作花费重金,遍请边地名医前来救治。

王蔻也动用家族力量,想尽一切办法挽救。

可,都是不济于事。

最后,可怜那眼珠子般的儿子,就不成了!

殁了。

等到消息最终传出,族里登时如天塌地陷一般,惶惶不可终日。

毕竟,阿布契郎,早就被粟末族人以首领接班人来看待了。

更何况,大屋作和阿玛格王蔻子嗣不旺。

年近三十,但膝下还只有这么一个孩子。

这,就显得更加不同了。

粟末这一支,至少目前为止,还没有过异姓担任头人的先例。

大屋作和阿格玛,一时间犹如老了十多岁。

然而,大屋作做为粟末部的壮年首领,再难过却还得带领着族人,继续坚持和战斗下去。

东部的高句丽,正在虎视眈眈!

可阿格玛,却一下子被打击得失了魂魄,很快就熄了那份操持大门大业的心思。

她开始进入到一种反复自责、不断回想的蹉跎和颓废之中去了。

这,是一位已没了精神依托的母亲!

靺鞨族,有丧期无数的规矩。

什么意思?

就是不像汉地,丧期是有定数限制,比如七七之数、入土为安之类的讲究。

可是,看着那睡着了般心尖子似的孩子尸身,再看看自己如花似玉但现在已经憔悴不堪、整日抱子痛啼的爱妻,大屋作钢牙咬碎,强令族人尽快安排了葬仪。

说也奇怪,这孩子却一直是死而不僵。

明明已是东北八月的天气,明显有些冷凉了。

可他的身子,竟然一直不甚冰凉,且软软的不收了身子。

塞满吉,以及一同来自太原的家学夫子司徒先生,已经一再查看确认,孩子没气儿了。

可已经守了数十日的阿格玛王蔻、小侍女娥渡丽,还是死活不肯答应松手。

有时候,生命就是脆弱得像儿戏。

瞬息之间,便是天地相隔、阴阳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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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必须选择松手的那一刻,人们才真正能体会到,什么叫人生的断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