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长孙皇后,也苦笑着看向周余道:“要不……还是去千达广场吧!”
“嘿,我这小暴脾气,非得让我拿出杀手锏是吧?”
就在周余也准备放弃的时候,对面的地摊老板,却咬牙切齿的冲向了路边的包裹。
经过一通扒拉,很快就又拿出来一个塑料袋。
塑料袋展开,一件印有夸张涂鸦的宽大T恤,就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紧接着,又是一件十分宽大的裤子。
再然后,是大金链子、金属铭牌、棒球帽、黑墨镜,甚至到了最后,他竟拿出一双造型夸张的运动鞋。
眼见地摊老板,扒拉出来一个个充满了岁月痕迹的塑料袋,周余的嘴角都忍不住抽动起来。
他喵的,这些不是嘻哈歌手的装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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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可是大唐皇帝,难道还准备让他喊麦?
我姓李,木子李,今朝得财又得喜,富贵吉祥欢喜你……
啧啧,咋还莫名期待起来了呢?
试试就试试吧!
能排除一种风格,待会儿去了千达广场,也能少些麻烦不是。
心中如是想着,他当即带着那些塑料袋,去了公共卫生间。
半晌之后,周余看着穿戴完毕的李二,陷入了深深地自我怀疑。
这身衣服,怎么就和李二的脑袋莫名和谐了呢?
你看这范儿,就算和专业的说唱歌手比,那也是不遑多让吧?
“周余,这身衣服,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站在镜子前的李二,也是一脸惊讶。
虽说这套衣服看起来奇怪了些,但是穿上之后,却感觉真的很不错。
此时的李二,上身是一件宽松的黑色T恤,上面印着一个鲜明的红色火焰图案,就仿佛在燃烧一般。
下身是一条灰色运动裤,脚踩一双夸张的白色运动鞋,鞋带随意地松散着,却完全没有邋遢的感觉。
棒球帽斜斜地戴在脑袋上,虽然遮住了长发,却遮不住放荡不羁的气质。
特别是帽檐的阴影下,那两撇性感的八字胡,竟让他整张脸都变得和谐起来。
若说真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李二这身打扮,竟然有种迷人的大叔范儿。
盯着李二上下打量半晌,周余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兴奋的打了个响指,当即拖着还在臭美的李二朝外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