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非也”。
王知道连连摆手:“此缘指的是孽缘、小三缘,姑娘,你大可放心,你们俩注定情深意坚,绝对不会出现插足之人,而且夫贵妻荣,多子多孙”。
他大概以为胡小铃是我媳妇,故意讨好她。
胡小铃气的都快炸了,又不能说什么,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瞪他也看不见,一脸恼怒的转向我。
刮完痧,火辣辣的疼,却通体舒畅,我慢腾腾的穿着衣服,假意让胡小铃付账,趁这老头正摸钞票的时候,冷不丁一拍他,在其回头的瞬间打着火机。
火焰腾的窜起老高,王知道本能的向后扭头,然后就不动了,过了好半天,才叹了口气:“……你们是胡大志派来的吧?”。
胡小铃拿出铃铛晃了一下。
他转过身,摘下墨镜,一双细长眼,充满紧张和不安。
“为什么装瞎子?”。
“生计所迫,我们这行有句俗话,睁着眼睛摸骨的人,老天爷是不赏这口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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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十分配合,有问必答,但一时间,我却有些犹豫,不知道从那儿入手。
这家伙是个老油条,很容易被他看出马脚。
只能诈一把了:“老祖让我问你,为什么到处说他异于常人”。
“这……这么说有错吗?有异能者必有异相,骨骼奇特,别人才会相信他是仙道之体,我也是在帮他”。
我绷着脸,手往怀里伸,假装掏东西,就象电影里不苟言笑的杀手。
王知道惊慌失措,边退边哀求:“别……别,小兄弟,我发誓,从来没跟人提过他脚的事……”。
脚?。
果然如此,除了沈氏家族,又出现了个三趾人,可为何到了胡小铃这儿却变成了五趾,难道她不是胡大志的亲生女儿?。
也可能和水源济一样,另有奇遇。
胡小铃的身体抖动了一下,使劲的攥着小拳头。
我伸手搂住她,暗示她要冷静:“老祖还有一件事不明白,你是从什么时候怀疑他的?”。
“天地良心”。
王知道大喊冤枉:“真的是一次意外……”。
意外发生在八年前,那时候胡小铃才十岁,所以对这个神神道道的老头没有印象。
其实俩人是见过的,王知道还抱过她。
“胡大志求我给他介绍了不少病家,骗完钱,他躲了起来,害得我也跟着倒霉,就这小店,已经被砸了好几次”。
但胡大志很念他的情,隔三差五,便拎着东西过来,酒酣耳热之际,还不忘切磋行骗的伎俩。
“他这人不怎么喝酒,后来得了志,意气风发,把自己灌的烂醉如泥,我往床上?他的时候,拽掉了鞋子……”。
脚上穿着袜子,但袜子是破的,破洞里露出半截骇人的大脚趾。
醉眼惺松的王知道起初又惊奇又好笑,摸了半辈子骨,从来没见过这么有创意的,忍不住伸手一捏,竟然只有三根脚趾头。
再往后摸,脚跟处鼓起个小包,硬梆梆的,一掐里面有东西在动,心里当时就明白了,用他的话说这叫隐骨,是退化的第四根脚趾。
“刚入这行的时候,见啥摸啥,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连睡觉都抱着骨头,一双手比眼睛好使”。
他小心翼翼的,生怕得罪了我们:“……你们老祖,原本不是个人,是个鸟仙……”。
鸟的第四趾就长在后面,用来抓稳树枝。
“啪”。
胡小铃用尽全身的力气给了他一耳光,哆嗦着嘴唇:“是谁给你的胆子,在这儿胡说八道?”。
王知道捂着脸,一个劲的点头哈腰:“……是,是,我胡说,我混蛋……”。
我拉开胡小铃,挡在她面前:“你既然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就应该主动向老祖认罪领罚”。
“是,是”。
王知道被打怕了,躲的远远的:“胡大志……不不,你们老祖酒醒后,眼神就不对劲,还试探我,问我为啥不帮他脱掉鞋子,我虽然是外地人,但也听说过三趾吴女的故事,只……只是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他心里多少有点害怕,因为胡大志拿起把剪刀,在身边转来转去,始终盯着他脖子。
但凡有点反常,一刀毙命。
“我故意开玩笑,说他的脚臭,自己开的是正骨店,又不是修脚店,俩人嘻嘻哈哈的也就过去了”。
可等胡大志走后,王知道老觉得心里不踏实,直到他截肢的消息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