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喻景欢不适的落坐在角落的椅子上,面露不愉的扯了扯酒红色的领带,他眼底透着轻蔑,半阖着眸子,随意的盯着桌上的某处发着呆。
周遭晃晃荡荡的人群,他并不熟悉,也没有熟悉的必要,个个巧言令色,油头滑脑,瞧着就让人心生不爽,张嘴不是起稿的夸耀词,便是难闻的酒臭味儿,熏的荒,还有四溅的唾沫,让喻景欢有了逃之夭夭的念头。
桌上的菜点,喻景欢也不过夹了点儿,实在没什么胃口,还稍稍泯了点儿酒。
酒可不是个好东西,都说一醉解千愁,可不管喝的千般醉,也不见得能解几分,还总让人头晕,不适,不堪点儿,便是四处呻吟,意图用喘着长气,说些没脑子的话,来缓解这份压抑在心头的不爽。
窗外云层下压,有了坠雨的苗头,喻景欢抬起骨节分明的手,手指纤细,肤如凝脂,他睨了眼腕上的男士表,确定这会儿大概在晚上七点左右。
喻景欢实在是有些不耐烦,他微皱着眉头,不悦的斜睨着嬉笑的人群,他想,或许他可以借着这个机会,走了也说不定。
这个念头才冒出来,他想也未想,起身便跨步朝着厢房外走去。
辛亏没什么人注意他,不然逃也难逃。
才走出包厢不远,他便不由得连连感慨,真不知这人是怎回事,识人不清,偏寻些狐朋狗友,不过是贪图他家势力,想要起奉罢了,若不同意他们的要求,便故作可怜,带群忽视。
罢了,这种人不搭理也罢,省的自己日后踹不动。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正值冬季,路道上的积雪,早被人清理的干净,铲起的雪块则被随意的弃在车道两边,凌乱不堪的模样,早不似初雪那般美艳,而今日,恰是他来这个世界的第四日。
路上行人匆匆,呼口气儿,都能瞧见斑斑的雾点儿,喻景欢穿的甚少,连件冬大衣都没披,就一层薄薄的白衬衫,和一条加绒版西装裤。
喻景欢出门时,本想多穿点儿,谁知邹泽言这臭小子,偏道什么厢房开着暖气,用不着穿多少,就随便带了件红色的羽绒服,结果那唯一一件厚重的外套,还落在了邹泽言花里胡哨的红车上。
喻景欢不知他来这作甚,见喻景欢茫然,邹泽言则言简意骇道,“景哥,你忘了什么也不能忘了你高中暗恋对象啊,那可是你舍命保下来的,都在床上瘫了好几年,那小畜生也不说来瞧你一眼,所以你兄弟我,为了让景哥你不留遗憾,特意搞了场同学聚会,让那小兔崽子过来瞧瞧你,也算是了了你的心愿。”
小畜生?小兔崽子?喻景欢自然不知邹泽言说的是谁,但拗不过他,只好被邹泽言丢在这灯红酒绿里。
罢了,喻景欢叹声,前身的事,他是不会管的,倘若前身所爱之人,值得被爱,自己会给他个好结果,当然,若是可以,希望自己也能回家,做游魂做了好几年,如今有了身子,还稍有不适,再说,怎可做这鸠占鹊巢之事,这非他所愿,不过这脸到是同他的脸一模一样,还有这身材,这名字,可以说全身上下就没有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