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年下乡,面朝黄土背朝天,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哪吃得了苦,没过一年就找了个村里人嫁了。
陈妈其实一直在城里积极找法子把人接回城里,可惜家里实在困难,只能无奈接受女儿远嫁的事实。
渐渐的,女儿生了娃,回城更是无望,陈妈伤心之下,信都去的少了。
陈二妮这次回城,是因为男方突然暴毙,死在晒谷场,他的兄弟家人为了占家产,把陈二妮母女三个全赶回来。
本来可以把陈二妮改嫁出去再赚一笔,讲道理寡妇也是一种资源,叔伯们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说的。
她本就懦弱,听见之后在众人围堵下痛苦的认命了,结果一听说要把两个女儿卖出去做童养媳,她勃然大怒。
陈二妮想着村里童养媳的苦日子,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麻木可怜,哪里舍得女儿受苦?
自己养女儿养得精细,凭什么去别人家当牛做马?!
她暴起冲去了柴房,手持一把锋利的砍柴刀,慌乱中把她小叔的手砍下来一截,直接断了两个指头。
一向柔弱示人的陈二妮如同母狮一样护崽,叔伯们看见地上的断指也怂了。
被她杀红了眼的眼神盯视,叔伯们再也不敢说寡妇再嫁、童养媳什么的,反而有志一同地说服了村长,把人送回城。
他们也挣扎过,试图威胁陈二妮,可惜陈二妮既然敢伤人,证明已经豁出去了,她擦擦脸上的血点,带出一抹痕迹:
"没事,你们随便怎么打发我们娘仨,有本事晚上睁眼睡觉,喝水不怕毒药,种地不怕背后柴刀!我光脚不怕穿鞋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是歇斯底里,反而是舒心的笑,仿佛已经看到他们的惨样。
这更瘆人了。
谁面对这种疯婆娘不害怕?为了点钱不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