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篮里的婴儿,小小的一个,又瘦又弱,本该婴儿肥的小脸,几乎没多少肉。

因喝了些药汁,肤色里的蜡黄终于褪了不少,露出婴儿该有的白嫩。

不知是否有感应,在叶宛卿靠近时,阿念睁眼,露出黑葡萄般的眸子。

接着,他轻挥着小手,朝叶宛卿笑,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是那个孩子!

是她养了十几载,临终前却未见到的那个孩子,凤年!

原来,人世间的所有相逢,早已在冥冥之中注定。

叶宛卿蓦然红了眼眶,迟迟不敢伸出手去,只得回头问凌夫人:“他……的名字,是叫凌念么?”

凌夫人闻言,也红了眼眶:“念儿是我为他取的乳名,为思念、怀念之意。

夫君在世时说,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等生出来再取名,他猝然离世,我念书少,便迟迟未敢取名。”

原来如此。

叶宛卿朝摇篮里伸手:“念儿,初次见面……”

后面的话,她却是再说不出口。

岂料,念儿伸出小手,紧紧抓住她的手指,张嘴冲她咿咿呀呀说着什么。

凌夫人含泪道:“念儿与郡主甚为有缘呢。先前,他总是整宿整宿地哭,怎么都哄不好。

旁人抱一下要哭,逗一下也要哭。

唯有见了郡主,竟笑着主动伸手……”

说着,又抬手抹泪。

明明差几个月才满二十岁,却幼年失怙,少时失恃,怀着身孕又没了夫君……

憔悴的模样,哪里像桃李年华的女子?

叶宛卿又记起前世……

她捡到陆凤年时,那孩子已经流浪了多久,被抢食的乞丐打得浑身是伤,加上冻伤,奄奄一息。

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记得自己的家人。

他只记得,明州城有个照顾了他近两年的老乞丐,在暴雪夜紧紧抓着他的手,让他跟着流民往京城走。

所以,除了亲生的五个儿女外,叶宛卿一直很心疼这个领养来的孩子。

来她身边时,他虽已记事,却还是乖巧地唤她叫母亲,每日去给她请安,认真念书、习武,把他认为最好的东西带去送去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