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禁书、焚书事件时有发生,私史往往是禁毁的主要对象。
元朝时思想管制相对宽松,基本没有文字狱的记录,但存在宋恭帝之死的疑案。
明朝时期,由于元朝暴政对文化思想的打击,以及明朝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文字狱逐渐兴起,尤其在洪武时期表现尤为突出。
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字狱达到极盛,先后发生了数十起大大小小的文字狱案件。
这么说起来还是好大儿有分寸。
所谓焚书坑儒,其实是:焚诗书,坑术士。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设宴。
士子们就分封制度展开了争论。
其中,淳于越主张效法古人,实行分封制,以巩固统治。
而丞相李斯则认为,私学和儒生们借古讽今,惑乱民心,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法令的推行。
于是,他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即除了医药、卜筮、种植之书外,凡私藏《诗》《书》及诸子百家着作者,一律限期交出烧毁。
有敢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知情不举报者,以同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