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如此选择,首先是因为他空间里的各种上佳肉食怎么吃都吃不完,又怎么可能看得起又老又柴的老狼肉?
其次是有了这笔过了明路的‘巨额’收入,他回去之后也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把七妹‘赎’回来。
而且以上都还不是陈国泰如此选择的最主要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陈国泰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交好公安局。
在眼下这个共和国历史上最为艰难的特殊时期,由于前两年的经济政策失误,加之随着公社化而兴起的‘一平二调’绝对平均主义让农业生产极大受损,再加上自然灾害影响,还外债、搞外援影响,各种物资都奇缺无比。
尤其是填肚子的食物物资最为缺乏。
黑市上所有吃食类东西的价格都比国家牌价高了三五倍甚至十倍二十倍。
陈国泰如果选择把狼肉卖到黑市,收益固然要增加三五倍以上,但却也不是毫无弊端。
要冒很大的风险不说,还会失去这个名正言顺地交好公安局的大好机会。
风险陈国泰可以不怕。有空间在,谁也逮不到他。
只不过从长远来看,放弃交好国家暴力机关绝对不可取。
除了以上考量,陈国泰还瞬间意识到他这样的选择可以给唐先志涨面子。而涨了面子的唐先志肯定会在其它方面给他补偿。
再则这还有极大可能是唐先志对他心性格局的又一次试探。
有这么多因素影响,陈国泰当然知道怎么选择才对自己最为有利。
而唐先志和几名公安军人听到陈国泰觉悟满满的答案之后,脸上都立即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们先前就对陈国泰临危救人的勇气和打死野狼的勇力非常欣赏,现在对陈国泰的好感又更加深了一些。
“国泰,你有觉悟是好事,但是我们作为军人,必须实行公买公卖,绝对不能占群众任何便宜。现在肉食紧张,并且狼皮也具有很大价值。我让食堂把这头狼按照一级的活猪价格收,这样就不算占了你的便宜。”唐先志立即笑着说道。
“唐叔做主就是。”陈国泰做出了高兴样子。
大头利益让出去了,这里能合理地找补一点回来,他肯定不会傻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