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张春月的家里,张高义又去了县城。
先去陆子礼那里切了一个烤全羊的羊腿,又买了一些猪肉放在背篓里,背着去了马逢春的家里。
门一敲响,里面就传来了他舅母的大嗓门,“谁啊?”
“舅母,是我,高义!”张高义赶紧回答。
他的话落大门从里面打开。
“呦!来的正好,你舅舅今天高兴,你那身后背的是什么?我在这儿就闻到香味了。”
张高义把背篓拿下来,拿给舅母看。
“走赶紧进去,今天要陪你舅舅喝两杯!”
张高义先把东西放到厨房,“行啊!今天舅舅遇到了什么好事?”
只见他舅妈挑了挑眉说:“和那个小丫头有关,你猜猜是怎么回事?”
这都提醒的多么明显了,他自然明白。
“真挣钱了?”他好奇地问。
“自己去问你舅舅,这块猪肉做成红烧肉,你把着羊腿拿进去,先和你舅吃着。”
张高义看着被塞过来的大传盘,只好端着进了屋里。
马逢春正在屋里数钱,要不是怕人突然闯进来看到,他也不至于栓门。
看着端着羊肉进来的外甥,他招呼道:“呦!你小子是知道舅舅挣钱了,所以来给我庆贺的吧?”
也不数钱了,随手把钱划拉进匣子里,然后跳下炕,放下炕桌,让张高义把羊腿放到炕桌上。
又自己去拿了酒盅,倒来一壶酒。
“来,咱爷俩来喝一盅。”
一杯酒下肚,马逢春龇着牙说:“那小丫头的主意真好,这才多久,我就干了十多家,现在还有二十多家在后面排队呢!我和你舅母只需要去给人组装,就赚了一个盆满钵满。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