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刚才那个就很好啊,就在闹市中间,人肯定多。”
“那你可看到那附近有什么食肆?”
甘明义愣了,使劲儿回想了一下,摇了摇头:“卖吃食的小摊倒是多,正儿八经吃饭的地儿,确实没有。”
他说着说着也好奇起来:“这是为何啊?那里可是闹市,一到赶集的时候,人多着呢。”
看着他一脸疑惑的模样,甘梨耐心说道:
“赶集的时候,人是不少,然而来的都是附近几个村子的,人放下家里的活计大老远来一趟,不是想着把家里的东西卖了换钱,就是想买点家里常用的物件。
说白了,就是跟咱们一样的平头老百姓,谁舍得往食肆里钻?就说你吧,来镇上这么多次,你啥时候花几十个铜板去食肆里搓过一顿不?顶多是买几个包子,或是一碗小馄饨,垫个肚子也就是了。”
甘明义闻言恍然大悟!
是哈,他怎么就没想到呢?他刚才看的时候还奇怪,这么热闹的地方怎么只有馄饨包子这样的吃食摊子,却没有正经的食肆,原来是这样!
“小妹,还是你脑瓜子灵光!”
甘明义挠了挠头,憨憨的笑了笑,却又想起来另外一个:
“那另外一个铺子呢?那个铺子周围都是食肆,可见平日去那儿吃饭的人也不少,舍得掏钱的人应当多!”
甘梨想起刚才那个铺子,周边的确如甘明义所言,食肆林立,不仅铺子的格局不错,就连租金也十分合适。
不仅如此,就连镇上最有名的两大酒楼,百福来跟万顺楼,也都在那一片。
可正因如此,甘梨才打消在那里开食肆的念头。
百福来跟万顺楼正打擂台,水已经够浑了,她实在不想搅和进去。
更何况,她跟百福来的东家老孙,如今也算是朋友,虽然她只要在这镇上开食肆,就避免不了成为竞争对手,但她也不想就在那附近扎人家的眼。
甘明义听到这些,已经佩服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能默默地冲着她竖起大拇指。
小妹真是高啊!八字还没有一撇,就已经考虑得如此周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