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班的眼界当然比不上主人。所以,叶西贝很快就看出了问题的所在。
“难不成是有两方人马都点了白锦瑟的名,主事的官员任何一边都不想得罪,干脆就把她放到了云逸城。这样的话,也就没有人敢再置喙了?”
“是了。”叶西贝像是在解释给兰珠华听,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作为传功长老的亲传弟子,秦广王不可能不做安排的。而我们叶家又点了白锦瑟的名,反倒把白锦瑟给送到了云逸城。”
兰珠华听完,心里便开始愤恨起来。
同样是做捕快,她只能在禹山城,跟在叶西贝的身后当个小跟班,而白锦瑟却能去到云逸城。
要知道,云逸城的城主是逍遥王啊。当今皇上的哥哥,唯一能留在皇帝身边的亲兄弟,魔界朝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
虽然逍遥王平时住在皇城,但听说他偶尔也会回云逸城去处理事务。若是能做出点什么成绩,得到逍遥王的赏识,入朝为官就指日可待了。
总好过在这些小城池里,每天就是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入不了贵人的眼。终其一生,可能也就是个小捕快,赚些微薄的俸禄了。
叶西贝确实没有猜错,秦广王要把白锦瑟放到酆州城,叶家想让白锦瑟去到禹山城,最终,主事的官员只好安排白锦瑟到了云逸城。
而哪怕没有叶家,同样也还会有别的官员要让白锦瑟去到另外的城池。
所以,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白锦瑟最终都会去到云逸城,成为一名捕快。这是已经为她安排好的道路。
不过,白锦瑟并不知道这些。
此刻,她正在洞府里收拾东西。
铁质令牌的任命书上,要求她三日后去到云逸城报到。虽然可以每天骑着坐骑上下班,也可以走师门的特殊通道,但对于未知的事情,她还是习惯提前做好准备。
万一,云逸城的事情特别多,她一个新入职的小捕快,总不可能跟着上司一起上下班吧?该加班的时候,还是要好好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