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史正卿搬来一把梯子,爬上高处,一一摘掉他曾经引以为傲的几幅墨宝。
梯子下面围满了人,纷纷问他作何,他一字不答。
从梯子上下来,他吩咐店家:“找一个铜盆,烧一堆火。”
店家不敢违逆,很快准备好铜盆和炭火。
史正卿摊开一幅字,缓缓扫过上面的内容。
史归林伸长脖子一看,只见字幅上写着一句诗——何需星芒冷月辉,自是昊天烈日光。
这绝对是兄长的口气。自比烈日,狂得不行。
然而,史正卿看着这幅笔力雄浑的墨宝,竟然自嘲一笑,然后毫不犹豫地把字幅扔进铜盆里烧掉。
周围的文人墨客发出一阵肉疼的惊呼,还有人试图从火里抓出字幅,进行挽救,却被史正卿用画轴打掉了手。
他摇摇头,冷笑道:“无病呻吟,妄自尊大,救它做什么?”
他展开又一幅墨宝细看。
史归林凑过去,却见字幅上写着一句词:诗仙、酒仙、红尘仙,憾平生,独不见吾狂耳。
嚯!口气好大啊。诗仙、酒仙、红尘仙平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见识到你的才华是吧?
史归林捂着嘴噗嗤笑出声来。
史正卿也低低地笑,笑到一半,他容色忽然僵住,头皮因为极度的尴尬而隐隐发麻。
那日方众妙走进酒肆,可曾看见这幅字?诗仙酒仙,史正卿未曾得遇,但红尘仙不正是方众妙吗?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会不会暗暗发笑,会不会觉得这是一条四脚蛇在装真龙?
史正卿不敢深想,连忙闭上眼,急急地把字幅扔进火里烧成灰。
那猪婆蛇的外号还真不是方众妙胡乱取的。过去的他,的确是个笑话。
周围的文人们又是一阵惊呼,有人拉扯史正卿的胳膊,有人劝他莫要糟蹋艺术,有人问他是不是受了刺激。
史正卿把字画一幅一幅丢进火里,并不回答。
恰在此时,门外街道上,一队飞羽卫打马疾驰而过,领头之人正是齐修。他红袍猎猎,眉眼锋锐,气势骇人。
一股血腥味伴随着马蹄扬起的尘土四散开来。
显而易见,齐修又去杀人了,而且杀的还不少。